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8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实施<兰陵县2018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19〕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局上报的《兰陵县2018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该项目范围包括兰陵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5个村,拆旧复垦验收后拟新增耕地1018.12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复垦验收后拟新增耕地565.7亩,所在地分别为磨山镇、大仲村镇。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583.82亩。为有效缓解我县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持续发展,解决地质灾害村群众居住安全隐患,增加农民收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兰陵县2018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会同项目所在乡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