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转让兰陵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转让兰陵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将持有的兰陵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5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100%,依法转让给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兰陵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县财政局管理的,以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股东的非自然人投资的法人独资企业。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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