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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19-000035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9〕17 号
  • 成文日期 2019-12-03
  • 发布日期 2019-12-03
  • 生效日期 2022-05-05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9年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9年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9〕1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2019年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9年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保险的有关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种植风险,切实做好我县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按照省发改委关于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保种植成本、保价格稳定为目的,实行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以开展辣椒目标价格保险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特色农业保险的新路子,建立符合兰陵实际的辣椒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蔬菜价格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运用财政补贴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户参加辣椒目标价格保险,促进特色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优势,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切实做好我县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

(三)自主自愿。农户自愿参加保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

(四)协同推进。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和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等部门,要协力推进工作,并对保险承办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三、工作任务及具体事项

(一)承保范围:2019年底前种植、2020年1月开始陆续收获(生长和管理正常),保险期间均衡上市的兰陵辣椒。选择辣椒种植较集中的乡镇,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投保。

(二)承保亩数:18万亩。

(三)目标价格:2元/斤。

(四)基本保障水平。辣椒目标价格保险金额为3000元/亩,保费为保险金额的7%,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合同约定。

(五)保费分担比例。保费由投保农户自行承担40%(即每亩缴纳84元保费),各级政府补贴60%(各级财政每亩共补贴126元保费)。

(六)承保公司。辣椒目标价格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并自愿承办相关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七)保险理赔。保险期间辣椒实际价格(县发改部门监测到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赔付。具体理赔计算方法为: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目标价格(元/斤)-实际价格(元/斤)]/目标价格(元/斤)}。

四、时间安排

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从2019年11月份开始,2020年6月份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保险投保阶段(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2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各级动员会议,承保公司与参保农户签订保险合同。

(二)辣椒价格监测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健全完善全县辣椒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县发改部门做好每日价格监测工作,在山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为保险理赔提供可靠依据。

(三)保险理赔和经验总结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约定的目标价格作为起赔标准,当保险期间内辣椒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生赔付。县发改部门要对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同配合。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融发展中心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县发改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作,监测辣椒销售价格,以适当渠道公布,为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县财政局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辣椒种植、提供辣椒相关产量数据等工作。县金融发展中心负责保险工作的协调服务,对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确保每位投保农户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签订保险合同,规范档案管理。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投保农户不缴费,财政不补贴。承保公司要以村居为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理赔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承保公司要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确保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合理。

(四)制定科学的监测办法,做好价格监测。县发改局要制定科学的辣椒价格监测办法,严格按照规程合理布置、完善监测点,科学采集价格信息,切实搞好辣椒成本和辣椒上市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监测数据。

(五)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管。在具体操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维护好农民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农民自愿投保,不得强制收取保费,要把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作为战略性投入,真正把价格保险办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富民工程。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适时抽查乡镇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落实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行为,确保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本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具体解释。

文字解读:《兰陵县2019年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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