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山东普金肥料有限公司用地性质调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1号
县规划局:
你局《关于山东普金肥料有限公司用地性质调整的报告》(兰陵规字〔2017〕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该宗土地用地性质调整方案。
2、你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土地收储及出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对于用地性质变更后的建设方案,你局要严格把关,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实施。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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