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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11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发〔2018〕14号
  • 成文日期 2018-06-07
  • 发布日期 2018-06-07
  • 生效日期 2018-06-07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8〕1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18〕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临沂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从全县地质灾害发生原因看,主要与水情有关。2017年度全县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由于地质灾害成因和诱因复杂,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虽短期未发,但决不能据此认为全县已进入无地质灾害发生的稳定期,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仍不可掉以轻心。从我县过去发生地质灾害记录分析,汛期强降雨仍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条件。

二、全县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

(一)滑坡:主要集中发生在5—9月,以小型为主。主要分布在陡峻的山原、各类斜坡和峡谷地带,坡度多在20°—50°之间,常发生在软硬相间的岩体所构成的斜坡。强降雨、地表水冲刷、建筑削坡及采矿活动为主要诱发因素。

(二)崩塌:大多发生在5—9月和凝冻期,以中小型为主。主要分布在陡峻的山原、各类斜坡和陡峭破损山体地区,坡度多在50°以上。强降雨、地表水冲刷、切坡及采矿活动为主要诱发因素。

(三)泥石流:主要发生在5—9月,7月份发生频率最大。以沟谷型、降雨型、稀性泥石流等小型为主,主要分布在山原、沟谷斜坡和峡谷地带。主要诱发因素是不合理的采矿、建设和修路弃渣弃土、过度砍伐林木等人类工程活动以及强降雨。

(四)地面塌陷:全年均有可能发生,以中小型为主,处于发展期。主要是采空塌陷和岩溶塌陷,其中采空塌陷的发生最为频繁。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地下水较为丰富的石灰岩矿区,抽取地下水和暴雨渗灌为主要诱发因素。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石膏矿、铁矿,诱发因素主要是地下采矿形成大面积采空区。

(五)地裂缝:主要分布在石膏矿、铁矿,形成原因是地下采矿或矿井疏干排水,导致顶板失去支撑,岩体应力遭到破坏而产生软弱结构面拉裂。

三、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根据全县地质环境背景基本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和2018年夏季降雨接近常年的预测,2018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将仍以崩塌和地面塌陷为主。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发展现状、2018年短期气候趋势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分析,2018年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总体趋势可能会高于往年,其中矿山、交通和建筑设施、村庄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会发生在西部、北部和东部低山丘陵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数量有比常年增多的可能;除自然因素外,铁路、公路、水渠以及其他工程建设中的不合理开挖、切坡、爆破震动以及不适当的堆渣、弃渣、填土都有可能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随着地下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超负荷开发引起的水位下降影响,县城周边和北部、东部等部分乡镇隐伏灰岩区岩溶水水源地影响范围内的溶岩塌陷仍会发生,如不对地下水开采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强度将会有所增加;在尚未有效治理的南部石膏矿采空区和矿坑镇矿坑村废弃煤矿采空区发生采空塌陷和地裂缝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尤其石膏矿采空区,新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很大;采矿形成的渣石堆、尾矿库具备形成渣石流的条件,如遇短时强降雨等诱因,发生渣石流的可能性较大。

(二)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在鲁城、新兴、尚岩、下村、金岭、车辋、矿坑、大仲村、卞庄、神山、磨山等区域;溶岩塌陷易发区在卞庄、金岭、大仲村、矿坑、神山、磨山等地下水位较浅而又容易受水资源开采活动影响的区域;采空塌陷易发区在兰陵镇石膏矿采空区;渣石流易发区主要在鲁城、尚岩、新兴等西部铁矿区。

(三)地质灾害高发时间。根据各种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检查和巡查资料,结合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我县各类地质灾害多发生在6月至9月的主汛期,应重点加强巡查,提早防范。目前,我县境内易发、高发、危害性最大的地质灾害是采空塌陷,因其成因、诱因相对复杂,除汛期外,全年每个时期都有可能发生,须全面重点加强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2016—2017年临沂市地质灾害排查报告,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10处,其中崩塌1处,采空塌陷9处。(见附件)。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签订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加强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前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防治合力。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做好有关工作。气象部门要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搞好汛期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水利部门要对岩溶发育区地下水开采量进行控制;安监部门要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监测预警及安全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中区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核;住建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建筑开挖引起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民政部门要储备救灾物资;公安部门要抓好隐患区、灾害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伤病员救治;电力部门负责灾区电力供应;通讯部门负责保障灾区通讯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灾区交通恢复等;其他有关部门要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要统筹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

(三)坚持群专结合,提升防御能力。完善县、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监测责任人的四级联防网络,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要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引入市场机制,积极购买服务、明确专业队伍职能,逐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成果在群测群防中的运用,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提升预警水平,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2017年我县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县区,要不断巩固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管理、专业技术支撑、防治措施落实和规避灾害风险等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修订、完善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工作方案,购置和贮存好应急工作物资,培训基层应急工作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演练,做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各项防范准备。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及时接收、核实、上报、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

(五)加强会商联动,做好预报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合作,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实现重要气象信息和地质灾害信息第一时间互通互报。要通过广播、新闻、电视和网络等形式,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要保持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及时向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单位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早采取防范措施。

(六)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易避则避、易治则治”的原则,加大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实施力度,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险性较大,一时不能完成搬迁避让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要时要采取预先临时避让等措施,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七)加强宣传培训和普及防灾知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开展地灾预防、避让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整体水平。利用各种时机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知识。在地质灾害调查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当地防治地质灾害的水平和能力。

(八)及时做好灾情的反馈和汛后总结。汛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并报县政府。

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白天:5215033 15253905156

夜间:5283081 15253905156


附件:2018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附件


2018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1、下村乡米坑村崩塌隐患点;

2、兰陵镇刘河崖村北地面塌陷;

3、兰陵镇大庄子村北地面塌陷;

4、兰陵镇孙家屋村地面塌陷 ;

5、兰陵镇大汉石膏矿地面塌陷 ;

6、兰陵镇南杨庄村地面塌陷;

7、兰陵镇陆庄村地面塌陷;

8、兰陵镇侯宅村南地面塌陷;

9、兰陵镇杨庄村北100米地面塌陷;

10、兰陵镇南杨庄村北地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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