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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86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8〕35号
  • 成文日期 2018-08-07
  • 发布日期 2018-08-0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原元件厂、鞋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原元件厂、鞋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35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原元件厂、鞋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35号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你局《关于兰陵县原元件厂、鞋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请示》(兰陵房字〔2018〕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请示事宜。

二、由兰陵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负责兰陵县原元件厂、鞋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融资、拆迁、建设等工作。

三、请你局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落实。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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