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小汶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59号
县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小汶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兰陵规请〔2018〕1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小汶河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北起小岭水闸,南至污水处理厂,从兰陵县城老城区中心穿过,全长约10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规划功能定位为通过对小汶河进行截污、治污,养护,景观工程的综合整治,将小汶河打造成一条景观、休闲、生态、防洪之河,塑造民生工程的典范。
三、你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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