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兰陵政发〔2017〕5号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紧紧围绕“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农产品抽样检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工作思路,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任务目标。大力推进基地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9.8%以上,全面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通过抓基地品牌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保障、打造知名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兰陵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由蔬菜生产大县向蔬菜产业强县、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促进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严格按照规程组织生产,推行绿色防控、生态种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设施建设、农资供应、生产技术、品牌包装、宣传销售“六统一”的标准。促进认证品牌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推进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县内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上市,应在自检或委托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为农户开具产品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农户的产品合格证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外销外运的农产品,必须带有二维码追溯标签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合格证明。基地和市场要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追溯的要求,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制度。不断完善县级监管追溯平台和88个质量安全追溯点,建设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站,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已建成的追溯点推广使用二维码追溯标签,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追溯标签获知产品生产信息,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实现农药产品质量可追溯为目标,全面推行农药经营告知和条码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无缝隙巡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销售甲胺磷等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开展农业投入品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理工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管关口前移,紧密围绕重点时节、重点部位,加强监控巡查,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4月12日“菜博会”之前,县公安、工商、农业、农安办、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5—8月份、9—11月份要分别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保持对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加强检验检测。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县检测中心、县农安办要制定检测计划,做好农产品县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2017年县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要不低于600个,配合做好国家、省、市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乡镇检测站和企业自检室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专职业务人员,力争向城、尚岩、兰陵、磨山、庄坞、新兴等菜区乡镇完成1500个,其他乡镇完成500个,全年完成15000个蔬菜样品的速测任务。
(五)强化重点产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在2016年韭菜和蒜薹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韭菜和蒜薹专项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加大食用菌、大蒜、黄瓜、辣椒等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整治,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六个发展目标和八个创建内容,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方面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功。
(七)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要加强舆情监测,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负面舆情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将影响降到最低,建立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快速的应对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主体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从工作部署、组织保障、政策措施、机构建设上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基层监管培训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知识及检测技术为重点的技术培训,实现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检验检测技术的目标。通过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群众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的转变。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强化隐患治理,对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预警,积极处置。坚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负责制,对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票否决量化考核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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