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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98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发〔2017〕14号
  • 成文日期 2017-05-31
  • 发布日期 2017-05-31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PPP项目实施机构、签约主体、出资代表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PPP项目实施机构、签约主体、出资代表的通知
兰陵政发〔2017〕1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PPP项目实施机构、签约主体、出资代表的通知

兰陵政发〔2017〕14号


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为推进我县PPP工作顺利开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为兰陵县2017年农村公路(206国道南)改造工程、兰陵县2017年农村公路(206国道北)改造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及签约主体,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二、授权兰陵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兰陵县2017年农村公路(206国道南)改造工程、兰陵县2017年农村公路(206国道北)改造工程PPP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履行出资人义务,按照PPP合同约定负责项目有关事宜。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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