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5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7〕12号
  • 成文日期 2017-05-10
  • 发布日期 2017-05-11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12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12号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兰陵县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请示》(兰国土资报〔2017〕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

二、你局要按照分级管理、分期实施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三、你局要编制年度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实施好基础测绘工作,确保基础测绘成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服务。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