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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07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17〕49号
  • 成文日期 2017-09-26
  • 发布日期 2017-09-2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兰陵县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兰陵县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4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兰陵县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公布《兰陵县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下统称《清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清单》共涉及22个县直部门单位114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零跑腿”事项14项、“只跑一次”事项100项。清单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单位名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面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等具体内容。

9月30日前,《清单》具体内容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机构编制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清单事项,切实践行服务承诺

《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公布后,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承诺履行职责,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切实做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政府改进服务的行动和实效,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对本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等工作,为推出我县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奠定基础,力争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持续提高纳入“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比例,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附件:兰陵县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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