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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06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17〕40号
  • 成文日期 2017-08-30
  • 发布日期 2017-08-3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40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县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5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是评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等进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按照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为保证住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确保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定于2017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的数据样本。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此次样本轮换包括国家样本点、地方样本点,调查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抽样总体为所有住户,按照分层随机等距抽样的原则,在村居(社区)分别抽取调查户,代表不同层次的收入群体。全县共选取54个样本村居(社区),其中省级15个、市级39个,每个样本点选聘1名辅助调查员,10个记账户。县统计局组织实施我县住户调查工作,统筹做好全县样本框信息核实、村级单位落实、调查小区拆分、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要及时上报采集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坚持依法统计,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性、权威性。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和《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规范调查流程,确保工作质量。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住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调查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补贴发放到位,调查记账户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月,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不低于170元/月。要进一步夯实住户调查基层基础,做好宣传动员、业务培训、辅助调查员选聘等工作。县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农业、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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