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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8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7〕56号
  • 成文日期 2017-11-29
  • 发布日期 2017-11-3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5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56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

二、你局要按照《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所确定的排水分区、排水体制及排放标准,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管网系统。

三、你局要严格规划管理,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要严格按《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有计划、有步骤,高起点、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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