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按期偿还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55号
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送的《关于按期偿还兰陵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政府部门共形成应收款项92025.49万元。经研究,决定将位于兰陵县内6宗合计面积1223.8亩土地出让收入的84%,作为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应收政府部门款项的还款保障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政府部门款项概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因项目建设和业务往来等原因,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政府部门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92025.49万元,占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的73.34%。具体情况见下表:
科目 |
应收对象 |
金额(万元) |
账龄 |
往来内容 |
应收账款 |
兰陵县财政局 |
20,824.72 |
1年以内 |
工程款 |
应收账款 |
兰陵县庄坞镇人民政府 |
128.75 |
1年以内 |
工程款 |
应收账款 |
兰陵县矿坑镇人民政府 |
44.35 |
1年以内 |
工程款 |
应收账款 |
兰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30.00 |
1年以内 |
工程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财政局 |
40,293.32 |
1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尚岩镇财政所 |
15,500.00 |
1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兰陵经济开发区财政所 |
4,000.00 |
4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兰陵镇财政所 |
3,200.00 |
2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矿坑镇财政所 |
1,500.00 |
4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向城镇政府 |
1,500.00 |
3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
1,230.00 |
1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卞庄街道财政所 |
1,000.00 |
1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人民医院 |
836.35 |
1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神山镇人民政府 |
688.00 |
4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大仲村镇人民政府 |
500.00 |
1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下村财政所 |
450.00 |
3年以内 |
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 |
兰陵县贾庄财政所 |
300.00 |
2-3年 |
往来款 |
合计 |
92,025.49 |
二、还款保障资金安排
为支持你公司发展建设,保证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回款,县政府计划将兰陵县内面积合计1223.8亩的6宗土地开发整理后出让收入的84%,作为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政府部门应收款项的还款来源保障,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等。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宗地位置 |
面积(亩) |
1 |
A地块 |
北至桃李路、南至兰陵路、西至中轴东路、东至柞城西路 |
215.4 |
2 |
B地块 |
北至兰陵路、南至会宝路、西至9号路,东至中轴西路 |
246.8 |
3 |
C地块 |
北至会宝路、南至佳园路、西至中轴东路、东至柞城西路 |
150 |
4 |
D地块 |
北至民兴路、南至规划二十路、西至9号路、东至中轴西路 |
213 |
5 |
E地块 |
北至民兴路、南至规划二十路、西至中轴东路、东至柞城西路 |
180 |
6 |
F地块 |
北至兰陵路、南至会宝路、西至中轴东路、东至柞城西路 |
218.6 |
合计 |
- |
1223.8 |
根据配套土地周围相同属性地块的公开出让情况(参见附件1),按照110万元/亩低位价格保守测算,且不考虑年涨幅,上述配套土地可获得出让收入134,618.00万元。
根据县政府统筹安排,上述6宗配套土地计划于2018年开始分块出让,出让期为5年。鉴于上述配套土地开发的各项税费、上缴分成合计不超过出让土地收入的16%(具体测试见附件2),县政府将上述土地出让收入的84%作为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政府部门应收款项的还款资金来源保障。具体出让安排见下表:
计划出让年份 |
计划出让面积 (亩) |
预计土地出让收入(万元) |
还款资金保障金额 (万元) |
2018年 |
246.80 |
27,148.00 |
22,804.32 |
2019年 |
218.60 |
24,046.00 |
20,198.64 |
2020年 |
215.40 |
23,694.00 |
19,902.96 |
2021年 |
213.00 |
23,430.00 |
19,681.20 |
2022年 |
330.00 |
36,300.00 |
30,492.00 |
合计 |
1223.8 |
134,618.00 |
113,079.12 |
县政府根据原有协议的还款要求,制定了具体的还款计划,如下表所示:
年度 |
当期应收款项还款 (万元) |
当期应收款项余额 (万元) |
还款资金保障金额(万元) |
2018年 |
18,500.00 |
73,525.49 |
22,804.32 |
2019年 |
18,500.00 |
55,025.49 |
20,198.64 |
2020年 |
18,500.00 |
36,525.49 |
19,902.96 |
2021年 |
18,500.00 |
18,025.49 |
19,681.20 |
2022年 |
18,025.49 |
0 |
30,492.00 |
县政府安排的还款保障资金足以覆盖上述欠款,如土地出让金额达不到计划,县政府将协调其他地块出让收入作为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政府部门应收款项的还款资金来源保障。
你公司获得还款资金后,需进一步加强对该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特此批复。
附件:1. 配套土地同性质相邻地块成交价格表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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