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度表(2015—2018年)的通知》精神,我县作为山东省三类城市,须于2018年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指针,以加强语言文字综合管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管理为重点,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全面优化我县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估范围
此次主要是对全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使用规范字及其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进行评估。党政机关主要包括县、街道党政机关;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新闻媒体主要包括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中心等单位;公共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卫生、交通、商业、通信、文化等行业。
三、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
《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部分,共100分;加分项为6项5分,合计105分。如下表:
评估 项目 |
A综合管理 20分 |
B普及普通话 40分 |
C社会用字管理 40分 |
具 体 指 标 |
A1组织领导5分 |
B1党政机关9分 |
C1党政机关7分 |
A2工作机构3分 |
B2广播电视8分 |
C2学校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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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管理措施6分 |
B3学校15分 |
C3影视屏幕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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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法制宣传2.5分 |
B4公共服务行业8分 |
C4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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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宣传工作3.5分 |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标准是:综合管理14分以上,普及普通话28分以上,社会用字管理28分以上,总分70分以上。
四、评估办法
评估采取实地检查的方法,以定点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单位进行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定点检查城区党政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随机检查其他行政主管部门。
2.随机检查学校。
3.定点检查县广播电视台,抽看新闻节目、专题节目、自制广告。
4.随机检查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医院、汽车站、体育场、大型商场和公园;随机检查街道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
评估组实地检查采取下列办法操作:听取受评单位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汇报;查阅部分文件、资料;召开受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按照规定的评估指标要素,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实地检查;评估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向受检单位反馈。
五、迎评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健全机构,宣传发动(2018年2月)
1.召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部署会议,布置、协调、落实评估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相关部门、单位成立迎评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文件,领会精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任务。
3.落实迎评工作牵头部门:党政机关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教育系统由县教体局牵头,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要了解评估内容,增强迎评意识,主动配合完成验收工作。
4.新闻媒体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力度,刊播有关工作信息及达标迎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人民群众了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共同打造我县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二阶段:培训学习,自查整改(2018年3月—8月)
1.从2018年3月起,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服务行业为重点,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使规定范围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
2.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讲故事、经典朗诵、演讲比赛及规范用字自查自纠等活动。
3.街头社会用字规范检查。对医院、汽车站、大型商场、街道牌、公共交通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单位名称牌、店铺招牌、地名牌等不规范用字进行联合整治。城区主要街道设立3处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建设1条语言文字规范示范街。相关单位要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4.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评估标准》逐条检查,自查自改,将本单位迎评实施方案、过程性材料、自评报告及整改措施一并上报迎检工作牵头部门。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组织预检(2018年9月)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全县迎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四阶段:全面整改,迎接评估(2018年10月)
以兰陵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评估申请,迎接市评估验收,并做好市评估现场会的筹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有关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市评估验收。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专门负责语言文字日常工作和本次迎评工作。
(二)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有关街道、部门要通过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干部群众学习语言文字法规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讲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推广普通话为主题,通过举办文艺表演、主题班会、课本剧比赛、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县教体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固定公益广告牌,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宣传标志。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我县迎评工作的宣传,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清理社会不规范用字。由县语委办、文明办、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联合对公文、招牌、广告牌等社会用字进行检查整治,杜绝使用繁体字、错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四)搞好档案资料建设。有关街道、部门要对照《评估标准》,按照建档目录和整档规范的要求,以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为主要形式,收集、整理近三年的各类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附件:兰陵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兰陵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新荣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行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域办主任
程向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怀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范天坤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金东 团县委副书记
杨成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永法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保凤 县法制局主任科员
金 磊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发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孙慧丽 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刘卫东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李 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苏云磊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宝国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东坤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李国庆 县旅游局副局长
王纪新 县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许 强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忠诚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刘 铮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同峰 县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李 兵 县电信公司经理助理
王孝龙 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王 莹 卞庄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专业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孙怀广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金 磊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海防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蔡慧芳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金保庆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二、党政机关工作组
组 长:张行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镇域办主任
成 员:金 磊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莹 卞庄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三、学校工作组
组 长:金 磊 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杨 锋 县教体局人事科科长
杜彦磊 县实验中学校长
常振涛 县实验小学校长
沙俊宝 县实验幼儿园园长
四、新闻媒体工作组
组 长:程向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邱宝国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许 强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五、公共服务行业工作组
组 长:程向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王东坤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 莹 卞庄街道办事处统战委员
王孝龙 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工作组负责组织好本领域的迎接评估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做好语言文字档案资料和语言文字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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