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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207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办字〔2017〕54号
  • 成文日期 2017-10-09
  • 发布日期 2017-10-09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5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字〔2017〕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加强平安兰陵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现将《兰陵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全面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做实做强城乡社区警务,落实社区防范措施”为总体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会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治安防控和社区警务工作创新,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社区警务工作新格局,切实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破解治安防控难题,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全面建立运行高效的城区专职化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和农村警务助理工作机制。在城区全面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全面推广“一社区一警察二辅警多网格员”的“1(民警)+2(辅警)+N(网格员)”警务模式,2017年10月底前,全县城区实现社区民警专职化,每名社区民警至少配备1名辅警人员和若干网格员;2018年至少配备2名辅警人员和若干网格员,并实现常态运行;2019年进一步规范提升“1+2+N”警务模式。在农村行政村建立“一村一警务助理”社区警务模式,2017年10月底前,配备率达到100%。2018年底,全县城乡社区民警达到派出所警力的40%。

社区警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要依托社区警务工作,以新建社区技术防范验收为抓手,加强物业保安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辖区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盗抢机动车三类可防性案件2017年下降3%、2018年下降4%以上、2019年下降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配齐配足社区警务力量。一方面要配齐社区民警。在城区全面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城区派出所要科学划分警务区,原则上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每个警务区要配备1名专职社区民警;农村派出所要立足实际,合理配备专兼职社区民警数量。县公安局要统筹安排,在当前增编困难的情况下,采取内部挖潜、精简机关、人员返聘等方式,千方百计增加派出所警力,确保社区民警配备到位。另一方面要配齐辅助力量。在城区社区民警专职化的基础上,要为社区民警配备2名辅警和若干网格员。网格员的配备,要立足实际,对接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原则上,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1000人不低于3名网格员的标准进行配备。在农村,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1名警务助理,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社会治安及服务群众等辅助性工作。

(二)明确社区民警职责任务。社区民警主要承担“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五项职责任务。社区民警在辖区开展工作一般应穿着警服,携带工作记事簿、对讲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必要警用装备;巡逻时,应佩带单警装备。具体包括“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五种工作方式。对社区民警实行三个“一律不准”,即:一律不准给社区民警下达破案指标;一律不准抽调社区民警从事辖区外大型活动安保任务;一律不准随意调动社区民警岗位,确保社区民警每周不少于20小时沉在社区。

(三)严格农村警务助理的选配和管理。要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按照“政府出资招聘、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和“人员本土化、工作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保障标准化、运行多元化”的要求,将农村警务助理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配备、管理、使用。要进一步明确警务助理的职责任务,担好“八大责”:即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协管实有人口、协控治安要素、组织群防群治、举报违法线索、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职责。当好“八大员”:即治安防范组织员、情报信息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政策宣传员、交通安全协管员、消防监督协查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建立健全警务助理招录、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确保在农村派出所民警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推动农村警务工作前移,做到“治安防范到村、信息采集到村、矛盾化解到村、法制宣传到村、服务群众到村”;实现本村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治安要素底数清、情况明,发案少,秩序好,治安形势平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高。

(四)提升社区警务信息化水平。为提高社区警务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公安局要为社区民警、辅警、警务助理配备移动信息采集、通讯工具,并依托社区警务工作APP等工作平台,直接采录相关信息,避免二次录入,减轻工作量。2017年,社区民警移动信息采集、通讯工具配备率达到100%;2018年,辅警、农村警务助理移动信息采集、通讯工具配备率达到100%;2019年实现社区警务移动采集常规化运行。社区民警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交流平台,加强与辅警、网格员、警务助理的日常交流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探索,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举措,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的新实践,有利于丰富警务建设,弥补警力不足;有利于延伸警务触角,扩大警务工作覆盖面;有利于强化服务,促进警民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治安防控,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警务机制改革的领导,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增刚同志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警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社区警务工作的人员配备、管理教育、经费保障、装备配备等机制性、保障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公安局副局长徐东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区警务工作监督检查、业务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社区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出台相应工作意见,将社区警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日常管理、指导协调、保障培训、督察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立足实际,注重结合,协调推动城区“1+2+N”警务模式和农村警务助理工作,切实解决治安要素“管控不实”、风险隐患“排查不了”、社区警务虚化的问题,确保社区警务实效。要通过进一步规范提升社区警务室建设,尽快杜绝“空巢”现象,着力打造一批实用型精品“警务室”。要定期开展“优秀社区民警”评选活动,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社区(驻村)民警,强化宣传报道,树立社区警务标杆,切实增强社区民警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充分调动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

(四)加强督导考核。县公安局要成立社区警务工作专项督导组,加强对社区警务工作攻坚战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推动成效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处于落后状态的实行问责。专项督导组要加强情况控制和材料搜集,定期汇总攻坚战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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