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律师,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行政法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山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临沂市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及委员、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首席咨询专家,曾荣获践行沂蒙精神好律师荣誉称号。

主要为政府及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业务领域为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信访投诉、立法文件审查等。

本次访谈仅站在文件合法性、公平性竞争的角度上进行研讨,旨在全面提高政策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以法律视角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建议。

一、政策依据

1.《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9〕15 号)

2.《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实施细则(试

行)>的通知》

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6 号)

4.《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48 号)

5.《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创新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9 号)

6《.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

7.《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印发<人才支撑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二、关于该文件的几点看法

若干措施内容涉及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等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发文更便于各部门落实科技创新措施,有利于激发县域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制定该若干措施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有利于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要求,有利于激发县域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在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强化科技人才引进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并根据具体内容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若干措施的整体内容有利于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要求,激发县域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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