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上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到2027年所有乡镇(含街道,下同)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乡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妥善处置撤并学校或教学点资产。
二、在加强乡村教师关爱激励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支持各乡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根据各初级中学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力争覆盖到小学、幼儿园等各个学段教师需求。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教师通勤班车。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县教体局要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
三、在全域推开强镇筑基改革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各学校积极创建省市级试点,“十四五”期间遴选并支持6个以上乡镇开展省市级试点改革,在省市级试点基础上,逐步实施全县域推进。组织年度考核评价,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选优配强乡镇学区(联区)主任,主任由乡镇驻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教育指导员由乡镇驻地的中小学相关人员兼任,负责学区(联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实现学段衔接、贯通培养。推进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
四、在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实施强校扩优梯次发展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通过“1+N”托管、挂牌等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签订协议、捆绑评价,2023年县域内乡村学校强校扩优覆盖率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以城区优质学校为龙头,建立城乡教研共同体,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县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帮扶乡村学校制度,县教研员每人至少联系2处乡村学校、每人至少帮扶2所乡村学校,每学期到联系学校指导教学、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积极推动全县网络教研对乡村学校的全覆盖。积极协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乡村学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五、在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有什么新举措?
答: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各高中学校协调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高中建设省、市级学科基地,深化特色高中建设,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构建集五年制高职教育、中职教育、技工教育、社区教育、开放大学教育、技术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现代中职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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