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兰陵县农村公路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自2019年至2020年,集中利用两年时间,在农村公路改造工程PPP项目(总投资15.95亿元)的基础上,再投资约7.5亿元,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572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7公里、大中修路面改善590公里、改造主要路径危桥87座,建设农村客运候车站点600个。
三、工作重点
实施五大工程:
(一)路网提档升级工程。实施572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重点开展“窄路基路面”拓宽提升,逐步消除“油返砂”路面。
(二)自然村通达工程。实施7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到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行政村拥有1—2条穿村公路的目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推动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持续加大通达深度、路网密度。
(三)路面状况改善工程。实施路面大、中修工程590公里,改造主要路径危桥87座。
(四)实施运输服务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不断优化城乡客运(公交)线网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利用“互联网+”大力提升智慧运营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公交化比例、设施供给能力和运力结构水平。
四、项目管理
专项行动实施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施工许可制度、交竣工验收等制度,保证项目依法合规进行。
五、资金管理
县、乡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设立专项行动资金专户,专项行动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在用好省市补助及县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仅用于工程建安费,用地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赔偿费用由镇村自行解决),动员企业赞助、受益方出资等模式,广开筹资渠道,狠抓配套资金落实。为便于操作和统一把握,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以下资金筹集、管理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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