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的资助(咨询电话:0539—5530110)
1、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学校助学金学生认定标准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2、实行国家雨露计划,有低保证明的中职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该项申请通过后,资助政策一直到该生修完所有学业为止(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受家庭是否脱贫限制。
3、学校设立励志基金,国家助学金未审批下来之前贫困学生每生每月可向学校申请不超过200元资助。品学兼优有自主创业的学生按照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申请。需要申请励志基金的同学,报到时请携带生源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村(单位)证明。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餐厅、宿舍、实训室等),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二、资助政策解读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3、资助形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
4、资助流程:学生书面申请à班级家访落实à系部审核à学校认定à上报审批à统一发放资助卡。
(二)国家雨露计划
1、扶持对象:享受国家低保的贫困家庭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2、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该项申请通过后,资助政策一直到该生修完所有学业为止(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受家庭是否脱贫限制。
3、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4、补助方式:●生源地补助●直补到户●分期申请发放
5、申报审核:学校统一组织帮助学生实名注册提交申请;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6、时间安排:
春季学期。3月10日—5月10日申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底前补助到位。
秋季学期。9月20日—11月20日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底前补助到位。
(三)励志基金
1、资助对象: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
2、资助期限:在校前两年,顶岗实习以后不再享受。
3、资助标准:每月最高200元;品学兼优有自主创业的学生按照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申请。
4、资助办法:学生书面申请à班级家访à系部审核à发放
5、还款期限:国家助学金发放或具有还款能力时应及时返还所借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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