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县级劳模评选每三年一次,评选也是参照上级政府与工会有关规定执行的,缺乏县级层面文件作为依据。《意见》出台后将完善劳模评选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劳模的推荐、评选、宣传、管理和使用,为县级劳模评选管理工作提供明确依据。

二、出台意义

目前,劳模信息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部分劳模调入、调出、退休、亡故、撤销荣誉称号等情况无法及时上报,造成劳模档案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的现象。《意见》出台后,各单位对于劳模的管理将有章可循,我们县总工会也可以及时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等情况,建立起各级劳模管理网络,形成信息渠道畅通、上下联系紧密、科学动态管理的格局。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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