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1年7月7日,山东省商务厅下发《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1〕111号),正式确定兰陵县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认真落实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县商务部门对全县产业特色、经济发展、电商主体、物流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1〕111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资金安排、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

四、方案实施

《方案》主要实施内容:(一)构建成熟完备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16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成100个左右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二)建设1个县级公共物流配送中心,整合4家以上快递物流企业,建设智慧物流系统平台,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镇级物流站点实现全覆盖,并实现快递到村延伸,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以邮政、供销、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等为重点,推动流通企业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四)、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提升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训针对性,构建长期培训机制。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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