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为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结合我县环境实际、管理水平和畜禽承载能力状况,特制定兰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兰陵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构建养防并重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优化改善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双提升。
出台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并重的原则
3.生态环境与绿色畜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4.流域、区域综合考虑,总体协调的原则
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正)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兰陵县辖区内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污染防治。
目标要求
通过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划定,将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绿色畜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健康协调发展。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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