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气象灾害防御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兰陵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兰陵政发〔2017〕8号)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根据《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2〕41号)《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2〕88号)和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气象局会同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修订我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兰陵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四、该预案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包括总则、运行机制、监测预警、预警发布与传播、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名词术语、预案管理等7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综合气象减灾,统筹预警防范气象灾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运行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县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明确了县减灾委组成部门、单位的职责。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包括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优化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加强灾害性天气分析研判,做好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和服务,提高预报精准度。

第四部分为预警发布与传播。明确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制度、发布内容、信息传播以及各有关单位接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的预警传播。

第五部分为预警联动应急响应。包括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

第六部分为名词术语。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的定义解释。

第七部分为预案管理。县气象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

五、台风是指

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六、暴雨

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七、暴雪

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八、寒潮

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九、(雷雨)大风

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十、冰雹

落在地面上、直径大于0.5厘米的冰粒子。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0539-5122018

负责人: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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