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沂市“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结合兰陵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着力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三、政策保障
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政策的实施,完善全县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完善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加强县内外科普工作交流合作。
四、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科普工作实绩可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参考依据。支持和指导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平台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建设科技资源科普成果转化基地。加强大众传媒、专业科普组织等合作联动,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学会科普品牌建设计划。完善科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兰陵最美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典型选树活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开展现代高素质农民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1.1万人次以上。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相关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临沂市选拔赛、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乡村巾帼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提升革命老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关政策,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深入推进“智惠乡村”品牌建设,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省、市科普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科普社区(村)、科普基地、基层农技协等阵地。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鼓励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专业化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科技小院、农科驿站、“鸿雁大讲堂”“归雁大讲堂”、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共同体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典型做法,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六、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鼓励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认真落实教育“双减”政策,深入实施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把科普和科学素质教育融入到中小学课后辅导中。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学教育和资源配备向农村倾斜。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技节和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等活动,搭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平台。抓实预防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和肥胖等健康科普教育。
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实施科教资源与学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普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科学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教育、科普巡展进校园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教育。广泛开展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普总动员”等科学教育。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注重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培训科技辅导员150人次以上。
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构建具有兰陵特色的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协同发展。积极争取推进兰陵县科技馆建设,打造集展览教育、科普影视、科普研学、观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科技文化中心。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生命科学馆”“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馆”等专题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支持各乡镇(街道)着力打造1处以上功能完备、常设展厅100平方米以上并能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普场馆。加强中小学校园科技馆等建设力度,拓展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功能,推动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深化全国和省市县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车站、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县域内建设3处以上高标准户外开放性科普设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政策详情咨询电话:0539-52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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