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抛洒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源头管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提高公路通行效率,有效防止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货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污染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公路通行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健全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效能,规范执法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构建我县城区货运车辆重点违法全方位防控打击网络,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路面抛撒、涉牌涉证和非法拼装改装货运车辆,杜绝城区道路超限超载、路面抛撒等重点违法行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县提供交通执法保障。

三、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及抛洒污染等行为对公路设施和路域环境的危害,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治超执法秩序和妨碍执行公务等突出违法行为,基本消除“百吨王”,国省道超限超载现象明显下降,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查处和严惩运料等车辆的抛洒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优化通行环境。

四、治理重点

重点路段超限超载、抛洒污染车辆集中整治、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全面监管。

五、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5日)、集中行动阶段(4月6日—5月20日)、(5月20日—5月31日)

六、组织保障

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行为规范,不得采取危险方式拦截涉嫌违法违规车辆,坚决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对超限超载、道路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和处罚标准作出处罚,树立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兰陵首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工作格局。完善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追究未有效履行管理或监管职责的单位责任。对查获的违法违规车辆,倒查其所属单位、站点、装载货物源头等涉及单位的责任,并严格排查车辆生产、销售、维修、装载、行驶等各个环节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绝不姑息。



解读人:杨林

政策咨询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

政策咨询地址:兰陵县金山路中段

政策咨询电话:0539-52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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