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针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


近日,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中指出,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范围是指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搬迁,符合《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2006年一次性核定并报上级批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因核定时未登记,核定后出生的移民后代、迁入的非核定移民人口不再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办法》中表示,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与国家和省市相关规章、文件保持一致;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只减不增”、及时核减;四是落实责任,坚持村、乡镇(含街道,下同) 、县三级保障机制。

《办法》自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7年3月9日。由兰陵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兰陵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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