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出台《规划》?
答:2019年12月,在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气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求广大气象工作者发扬优良传统,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编制《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了保护兰陵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为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水平,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是落实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必要举措。
二、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兰陵县县气象局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兰陵县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县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应当将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审查内容。
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涉及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应当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前,应当书面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未经同意,有关部门不得审批。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总则。主要包括《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规划依据等。(二)城乡概况。主要包括兰陵县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三)气象观测站现状与评价。主要包括兰陵县国家基本气象站的基本情况、站址站名变更情况、现状分析与评价和站址周边用地规划情况。(四)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标准。(五)规划实施。主要包括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及规划实施的建议和措施。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用地和建设项目须与本规划提出的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相协调,不得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
解读人:兰陵县气象局副局长陈诚
现场解答地址:兰陵县孤山路与北园路交会处
联系电话:0539-517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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