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陵县印发了《兰陵县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下面简要解读相关情况。

发展兰花产业是我县经过充分论证,构建全县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产业发展体系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出台前,我们做了大量研究工作,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国营兰陵农场、农发集团、兰花协会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在充分考量兰陵发展壮大兰花产业可行性基础上,先后到广东、福建、湖北、陕西等地方实地考察市场、基地,学习规模化、精品化兰花产业运营模式和发展成效、前景,完成了翔实的调研报告,起草了《指导意见》初稿,多次召开座谈会讨论,反复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正式文件。

《指导意见》整体分为八个部分: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兰陵兰花产业”目标任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2.总体目标。2024年新增兰花种植规模200亩以上,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同步申办2025年国展;2025年兰花产业种植规模发展到520亩以上,力争承办2025年国展,“兰陵兰”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2026年兰花产业种植规模发展到1000亩以上,形成集育种、种植、销售于一体的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3.资金保障。设立1000万元的兰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兰花产业享受“四雁振兴类”贷款等各类财政贴息政策;金融部门开发兰花产业贷款产品。

4.扶持对象。兰陵县内从事兰花生产经营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县域外来兰陵投资主体。

5.扶持范围。从设施大棚建设、组培设施建设、新品种开发、科研合作、品牌宣传推广、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兰花协会作用发挥和来兰陵投资兰花产业等8个方面规定了政策扶持的范畴。

6.扶持标准。这部分基本对应了第五部分“扶持范围”的8个方面,重点是明确了财政资金补助的标准,投资发展方向、方式、内容不同,补助标准不一样。这里面,单独加了三条:一是引导在外销售。鼓励我县兰花企业、兰农和专业合作社在外地建立兰花销售点,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二是贷款贴息。对发展兰花产业因资金不足,需要向银行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贴息。三是列支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兰花协会专项扶持资金30万元,用于指导引领兰陵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7.扶持程序。主要是从实施主体及项目的申报、验收、公示拨付等4个环节明确了操作流程、环节责任。

8.其他事项。对《指导意见》实施过程中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界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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