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明确了8项工作任务。分别是:(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制度机制,发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作用,实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信息全量归集、动态管理。建立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县食药安办定期督查工作机制,督促包保干部按期开展督导,压实属地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

(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特色食品地方标准贯彻落实,推进预制菜标准应用,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协同指导相关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速标准推广应用。

(三)强化食品风险防控。聚焦高风险品种、业态和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和防控风险。强化“统分结合、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通报。严格落实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季度风险会商和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强化防控措施效果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危害因素风险评估。修订兰陵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合格证查验制度落实,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应用,推动我县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与“山东食链”数据共享。2025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

(五)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化。推进食品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加快食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内容,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引导建立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优势产区为中心,分品种发展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速冻食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现代化装备普及应用。

(六)深化“食安兰陵”品牌引领。持续准备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年度督导和复审检查。加大“食安兰陵”公共品牌宣传推介,支持各级建设“食安兰陵”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提高安全优质食品供给。

(七)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粮食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畜产品安全等,深入开展“铁拳”“昆仑”行动,强化“三安联动”、行刑衔接和跨区域协同打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自动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建立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级融合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协助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支持检察公益诉讼。

(八)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公益宣传活动。推进“你点我检”常态化,打造食品安全为民服务品牌。推行有奖举报、企业内部吹哨人等制度,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和参与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好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

《行动计划》对重点任务提出控制指标,计划2025年达成目标:食品安全满意度保持在8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用标产品数量180个以上,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10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88%,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清洁厨房建成率100%,县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4个以上,农村食品销售者规范提升覆盖率80%,在产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100%,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7%,县级及以上食品安全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保持率100%,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量5批次/千人/年,主要农产品合格率98%以上,食品合格率98.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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