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律师,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行政法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山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临沂市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及委员、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首席咨询专家,曾荣获践行沂蒙精神好律师荣誉称号。
主要为政府及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业务领域为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信访投诉、立法文件审查等。
本次访谈仅站在文件合法性、公平性竞争的角度上进行研讨,旨在全面提高政策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以法律视角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建议。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3.《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4〕4号)
5.《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 号)
二、关于该文件的几点看法
(一)关于该方案的制定主体
参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单位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一)各级人民政府;(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参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涉及两个以上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深化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行动方案》规定了兰陵县“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主要任务,包括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迭代更新省级重点“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一体打造市县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强化“一件事”支撑保障等任务,并对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具体到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部门(单位)。
(二)关于该方案的制定依据
该方案的序言部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经检索,国务院于2024年1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该指导意见为现行有效的文件。
另外,因该方案的内容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4〕4号)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的内容。
(三)关于该方案的内容
该方案确立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明确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主要任务,包括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迭代更新省级重点“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一体打造市县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强化“一件事支撑保障;确定了推进计划的三大阶段,包括制定方案阶段、推动落实阶段、验收总结阶段;规定了组织保障的三项措施。该方案在国务院、省级、市级“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的基础上,规定了县级“企业技术改造'一件事’”以及“农机手创收'一件事’”,在落实国务院、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兰陵县实际,规定了县级特色主题服务场景,更有利于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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