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有关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出台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每年出台年度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前期,县司法局牵头,根据上级最新工作安排和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要求,对照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的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共同起草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主要内容

《计划》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协调推进“市县同权”改革,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做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抓好县政府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落实。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深化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好法律咨询服务作用。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深入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引导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全力推动人民调解提档升级,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力度。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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