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指在兰陵县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完全没有缴费能力暂时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等,法定劳动年龄内为参保年龄。为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待遇,国家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市级统筹,灵活就业人员上半年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3457元,缴费比例为8%,下半年全省社平工资公布以后,按社平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实际缴费金额的确定,比如缴费基数为3457,计算全年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3378.72元。
目前我县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根据最新政策规定,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仍未达到法定最低年限的人员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选择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终生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渠道之一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医保大厅现场办理参保登记。
(2)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渠道: 登录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医保一窗通个人版”或手机下载临沂医保APP,注册登录后,按流程进行参保登记。
(3)为方便异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医保局和行政审批局联合开通了驻沪流动党员服务站帮办代办服务,由驻沪工作人员帮办代办,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除了享受统筹报销待遇外,同时享受个人账户待遇。办理完参保登记并缴费后,需持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激活社保账户或办理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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