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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19-000001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公开目录 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 2024-01-0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兰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兰陵县人民政府及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领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领导之窗

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情况。

2、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6、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anling.gov.cn。

2、《兰陵县人民政府公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公报》是刊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政府公报刊登的各类文件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查阅方式:《兰陵县人民政府公报》通过纸质发行和网上发布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市民、社会单位可到县行政服务大厅,县图书馆、档案馆查阅纸质公报(兰陵县行政服务大厅:兰陵县会宝路东段政务服务大厅,县图书馆:兰陵县会宝路东段文化广场,县档案馆:兰陵县金山路与文峰路交汇处东北角)。可通过兰陵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 公开 > 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lanling.gov.cn/zwgk/fdgkzynr/xzjc/zfgb/n2023/d4q1.htm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政府公报网页提供多种检索方式,并提供下载、打印等功能,使用更加便捷。还可通过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手机版及时获取政府公报。

为方便查阅、环保节约,我们将减少纸质政府公报发行数量,倡导大家积极利用网络方式查阅电子版政府公报。政府公报电子版(PDF格式)与纸质公报格式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赠阅范围:包括兰陵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并在兰陵县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有免费取阅点。

免费取阅点:

(1)兰陵县档案馆

地址:兰陵县金山路与文峰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系方式:0539-5211487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2)兰陵县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兰陵县会宝路和东升路交汇处路南侧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9-5530010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3)兰陵县图书馆

地址:兰陵县会宝路东段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0539-5208896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3、兰陵县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anling.gov.cn/zwgk/zfzcwjk/zcjd/xwfb_mtjd1.htm)。

4、政务新媒体(http://www.lanling.gov.cn/zwgk/fdgkzynr/gkbz/ptjs/xmtjz1.htm)。

5、县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发布。

同时,在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523室;联系电话:0539-5238007;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523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5238007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受理机构: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523室

联系电话:0539-5238007

邮政编码:277700

3.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兰陵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申请提交渠道”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http://www.lanling.gov.cn/xxgkmb/z_ysqgk_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344)。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兰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兰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兰陵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兰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兰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523室

邮政编码:277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5238007

电子信箱:llxwgzx@ly.shandong.cn。(电子邮箱仅用于工作交流或意见征集,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使用在线申请渠道)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7号市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 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727092

传真:0539-8315500

电子信箱:lysxxgk@ly.shandong.cn。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兰陵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523室

邮政编码:277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5238007

电子邮箱:llxwgzx@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政务大厅四楼(北京路8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328114

传真:8122990

电子邮箱:szffyb@ly.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邮政编码:277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5537038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开发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兰陵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行政办公中心523室

邮政编码:277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5238007

电子邮箱:llxwgzx@ly.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东段

邮政编码:277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5537038


附件【兰陵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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