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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8-5/2023-0002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信用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2023-05-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导则》政策解读
《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导则》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和省对信用管理提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鲁建建管字〔2020〕10号)等法规政策,要求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根据国家、省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和学习省内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导则》。

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了《导则》起草工作,对多年以来全省信用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重点学习了省内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信用管理的具体做法。在此基础上,3月,完成了《导则》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导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各设区市征求了勘察设设计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8条。根据反馈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规范性文件公示要求,于3月26日至4月26日,通过厅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报厅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5月,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导则》共4章23条,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拓展了信用评价覆盖面。除本省企业外,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行业活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也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二是明确了信用信息内容和归集制度。确定了信用信息的种类、归集方式、评价流程等,省厅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层级分工更加明确。

三是规范了信用等级分级和评价方式。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信用评价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并以企业或从业人员信用评分在本辖区内排名百分比进行评价,更加准确反映出企业的信用情况。

四是建立了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分为两类9大项23小项,制定了表彰奖励、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编制标准规范、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加分指标,以及受到处理处罚和违反政策要求方面的扣分指标。

五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勘察设计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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