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同盟是在市场监管总局的倡议指导下,由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组织推动,于2023年成立的全国性企业信用自律组织。成立以来,企业信用同盟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入盟标准,发展同盟成员41家,强化桥梁纽带功能,积极反映成员意见,引导成员企业守信践诺、自律经营,在激活企业诚信经营内生动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常态化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入盟遴选机制。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和同盟理事会初审、秘书处复核、专家组审定”的常态化入盟遴选审核机制,畅通守信企业入盟通道,确保入盟企业遴选公平透明。二是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同盟成员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按照评分结果分为三个等级”的评价机制,分阶段推进同盟成员信用评价工作。三是自身建设机制。扩大同盟成员规模,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信用数据资源调研,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拓展企业信用同盟微信公众号功能,开展诚信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同盟影响力。四是会议活动机制。建立轮值理事长制度,每年召开同盟理事会议、年度同盟会议,举办主题论坛,组织入盟企业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座谈,总结部署年度同盟工作,丰富同盟间交流活动。五是服务支持机制。建立“企业信用同盟服务平台”,开通认证工具箱,建立同盟高端产品库,丰富惠企政策措施,创新信用产品应用,助力同盟成员产业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同盟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落实信用激励政策,支持成员企业争当产业链供应链链主和领军企业,提升同盟影响力,把同盟打造成信用优质品牌、培育新质生产力核心企业的重要平台,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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