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方式 | 发起 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 企业投资备案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发改部门 | 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第十六条 |
2 |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 对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行政检查 | 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 | 管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发改部门 |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2.《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
3 | 安全生产检查 | 安全生产状况检查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现场安全情况,包括领导带班、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等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煤矿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 发改部门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修正)第五十九条。 |
4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 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等进行检查;学生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 | 各类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教育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教育部关于发布《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的通知(教基函﹝2019﹞5号) 2.《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教基﹝2018﹞5号) 4.《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2019﹞2号) 6.《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8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 8.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10号) |
5 |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道德法治、思想政治课是否按规定开设;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境外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在上学日放学后开展课后服务;小学一、二年级是否布置书面作业,是否有作业时间统筹管理相关规定;是否有保障中小学生睡眠时间的具体措施;学校是否出台手机管理规定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学校是否按程序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是否存在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课外读物;中小学校是否存在根据考试成绩分班、开设重点班或实验班 | 普通中小学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教育部门 | 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 | 县级相关部门 | 1.《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00年11月通过)第五十五条。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 3.《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二条。 4.《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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