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青少年身体素质和游泳技能,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县教体局联合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等单位起草了《关于在适宜水域规范游泳场所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城区、乡镇规范提升一批室外游泳洗浴场所。

这项工作将由县政府牵头成立游泳场所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游泳场所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水域开展全面排查,初步确定适宜建设游泳场所的水域,县专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综合分析论证建设的可行性,报县政府审批后进行实施。游泳场所拟定于7-8月份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为广大青少年学习游泳、锻炼身体提供良好场地。


解读人:姜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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