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现在在我们现场的是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宋传慧同志,就《兰陵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请问,我县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宋传慧:该实施意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合作联合的需求为目标、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我们的目标是到2023年底,县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150家,其中国家、省级示范社达到50家、市级示范社达到100家。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显著提升,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合作社自我规范、部门指导规范、社会监督规范的良性发展局面。
主持人:请问我们在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
宋传慧:一是加强财政项目支持。按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要求,加大对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化金融保险服务。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农民合作社推出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普惠金融产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增加首贷、信用贷。三是强化用地用电保障。各级要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合理用地需求的保障力度。建设用地指标优先配置,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四是加强人才智力支撑。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分期分批分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中要增加农民合作社相关课程。
主持人:请问我们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
宋传慧:一是突出党建引领,这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干部双向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兼任理事长,“两委”成员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再一个是集体相对控股。村集体占股一般不低于20%,村党组织成员个人占股一般不低于1%,其他合作社成员每人占股一般不高于20%。二是突出规范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摸底研判,分类,分档管理。三是突出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符合当地实际、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好项目、大项目,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四是突出共富共赢,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龙头企业、大型商超等平台合作,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多方合作共赢。
解读人:宋传慧
政策咨询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政策咨询电话:0539-52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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