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现在在我们现场的是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科级领导王得强同志,就《兰陵县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情况进行解读。王主任您好,请您谈谈出台这项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王得强:去年5月,市委、县委相继召开了人才工作会议,市里出台了“1+N”人才新政。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大力度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兰陵县就业创业,根据《临沂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兰陵县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

主持人:王主任,请介绍一下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的标准和申报条件。

王得强:对2022年5月14日(含)后新到临沂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临沂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临沂市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市内“两新”组织就业、创办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养老保险为准)以上,且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在临沂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4.所购住房须为临沂市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主持人:王主任,请介绍一下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的办理流程。

王得强: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统一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集中受理,推送信息至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民政、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人社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承担青年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已发放购房补贴的住房进行权利限制,市住建局对已发放购房补贴的商品住宅进行权利限制。关于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8553960738。


解读人:王得强

政策咨询单位: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地址: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政策咨询电话:0539-52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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