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兰陵县2023年—2027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和施工,对其负责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为期10年的建后管护和运营工作。上述《征求意见稿》函发县财政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征求意见,并于5月31日召开了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模式部门评审会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上各部门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5月31日下午函发县财政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再次征求意见,五部门均无意见。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呈报县政府审定、批复《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方案》,并授权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关实施工作,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经审定的《山东省兰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方案》和授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运营、管护工作。


解读人:颜廷勇

政策咨询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

政策咨询电话:0539-52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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