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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64-9/2024-0002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2024-05-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五次集体学习
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五次集体学习


5月27日,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五次集体学习。县政府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新玉主持会议,在家的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指挥中心、政工、机关党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县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田家平同志、县法院政治部科员杨全山同志列席巡听。

会上,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2023、2024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第六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的党员干部算了“三笔账”》的故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密码工作管理规定》。徐士国同志就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作了主旨调研发言,其他局领导分别进行了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张新玉同志指出,一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二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让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要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推进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提供坚强保障。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局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学习教育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各项学习任务,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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