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会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烟花爆竹工作专班组长张新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局机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张新玉同志指出,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县政府前期专门制定发布了《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禁止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并对何时何地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作出了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他要求,有关部门及派出所要严格落实禁限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主城区巡逻防范力度,积极宣传引导群众遵守禁限放工作规定。宣传部门要依托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宣传媒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宣传禁限放工作规定,让群众知道何时何地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要紧盯审批、运输、贮存、销售、燃放各个环节,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群众安全、安心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