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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mzj/2021-000012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2021-01-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民政局“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兰陵县民政局“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兰陵县民政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民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创新,推进民政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改善和保障民生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趋完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基本民生保障

1.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之间的衔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保障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保障,加强培训和指导,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加快构建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在全县建设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工作平台,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全面办理各类社会救助事项,推动社会救助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动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实现救助业务一门受理。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到“十四五”末,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各类保障措施,为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核查流程,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适当扩大低保覆盖范围。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动完善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全面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愿进全进。完善临时救助方式,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规定,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平台搭建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精准有效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1.发展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十四五期间至少再建设一处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推动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2.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县、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体系。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程,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推动“12349”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扩面提标。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助老服务活动。

3.营造多彩老年生活体验。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把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推动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老年文化建设,满足老年人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银龄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力争到“十四五”末,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三)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1.营造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做到见绿见树不见坟,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使城乡居民殡葬及骨灰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十四五”末,推动实现公益性公墓覆盖辖区城乡居民,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探索建立公益性公墓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公墓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开展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等重点区域散葬坟墓整治行动。提升殡仪馆馆容馆貌,更新维护火化炉及车辆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巩固提升全县遗体火化率。制定文明殡葬工作规范,强化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推广厚养礼葬经验做法,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做好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倡树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尚。

2.打造婚姻登记星级服务窗口。加快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水平,做好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大力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水平,增设更多服务窗口和便民服务设施,扩大婚姻登记员队伍,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4A级的婚姻登记服务场地。深入开展家庭婚姻辅导工作,高标准建设好颁证大厅,健全颁证制度;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室,做好婚姻法律咨询、婚姻辅导和冷静期内离婚调解,化解婚姻危机,降低全县离婚率,营造和谐幸福家庭;开展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面向社区积极开展亲子教育、防家暴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

3.抓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儿童福利基本生活费标准,建立健全孤儿健康档案,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儿童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关爱服务。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做好有关投诉、举报的受理、转介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引导广大父母增强监护意识,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问题。加强基层儿童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能力培训。关爱农村留守妇女。探索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强化整合资源,激发联动效应,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关爱和家教支持。加强困难老年人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优化审批发放流程,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确保全县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按照补贴标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化水平,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周期,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福康工程”、“齐鲁福彩助残”、“慈善助残”等行动,扩大康复辅助器具免费安装范围。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健全信息核对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做到主动发现、科学甄别、亲情服务,做好救助人员提供临时食宿、医疗救护和协助返回等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1.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对接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好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化解信访,集中换发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证书,更新社区工作者信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章程,积极培育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不断提升村民委员会规范化水平。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及时指导做好新成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开展清理村级“牌子多”专项行动,制定县级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并在全部城市社区实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

2.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大力增强行政区划调整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健全地名管理协调机制,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扎实开展与临沂市兰山区、枣庄市山亭区的边界联检工作,妥善化解边界纠纷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完善地名管理,促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印制新版《兰陵县政区图》,更好地展现兰陵县新貌。扎实推进《兰陵县地名志》及《兰陵县地名故事》的编纂相关工作,推动申报千年古县工作。

3.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个同步”要求,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建立健全“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督促社会组织规范内部治理,开展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服务基层,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

(五)强化党建引领,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紧抓党的建设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让机关党建走进群众,满足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到服务管理的具体环节,破解民政工作难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理念质量效率水平,让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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