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统筹协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弘扬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奋力谱写新时代兰陵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地域文化品牌,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发挥文化惠民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巩固文化扶贫成果,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文化工作的引导力、创造力、竞争力,推动全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三)任务目标
全面实施“文化兰陵”战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兰陵文化品牌,具体要实现“三个提升”“四个全覆盖”目标任务。
“三个提升”即:一是文化场馆建设提升,县文化馆、图书馆要完成争创国家一级馆工作,博物馆完成争创国家二级馆工作;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完成并完成与县级馆所相配套的分馆制建设,三分之一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一级文化站标准;村级文化中心建设全面提档升级并实现全部达标。二是文化服务效能提升,优化提升县乡村(社区)三级文化基础设施,打造辅导+培训+服务(演出)“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和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送文化”到“种文化”的转变,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文化工作格局。三是文化队伍建设提升,实施引进与选拔、培养相结合,全面提升文化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建立乡村文化人才库。
“四个全覆盖”即:一是免费开放全覆盖。县文化馆、图书馆、尼山书院、博物馆实施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全面落实免费开放;二是全年文化惠民演出全覆盖。实现县柳琴剧团、乡镇农民剧团送戏下乡、惠民演出年度村庄全覆盖;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年放映不少于7200场。三是文化遗产保护全覆盖。每年对全县293处田野文物开展巡查;推进重点文保工程项目建设,完成鄫国故城西南城墙保护维修工程、沈家大院抢救维修工程。做好国家级非遗项目跟进,争取不少于五项非遗项目纳入省级非遗名录,不少于10项非遗项目纳入市级非遗名录。四是市场管控全覆盖。发展壮大核心层文化企业(项目),打造一处文化产业基地、一批特色文化产业村。区分不同业态,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及监管处罚档案,持续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巡查工作。开展好“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五项活动,强化“扫黄打非”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继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按上级要求实施免费开放,不断提升服务功能。要完成全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管制建设。在东城新区新建一座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新馆和一处城市院线。依托文化馆新馆,打造公益艺术培训基地。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完善提升以县文化场馆为“主干”、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叶冠”的三级联动“树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按照一级文化站标准,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社区(村)文化服务中心要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解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现有县柳琴剧团改制工作。提升各乡镇农民剧团服务能力。组织实施好惠民演出、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文化精品打造。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以“四雁”工程为原型,创作一部舞台剧。编辑出版《兰陵柳琴志》,填补我县戏曲资料的空白。积极争创国家级文华奖、群星奖,省级“泰山文艺奖”“五个一精品工程奖”及市级沂蒙文艺奖等各级各类奖项。以“文旅兰陵”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做到线上全方位、立体式推介兰陵文化,让兰陵文化更有看头、有讲头、有听头。
3、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一是积极做好文物保护项目的规划编制以及保护类项目实施推进工作。做好鄫国故城、柞城故城、郎公寺遗址等项目的保护及开发。二是抓好博物馆提升改造工作,推进数字化博物馆建设,不断提升博物馆现代化管理能力。三是规范程序、压实责任,搞好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四是做好刘氏狮头帽、王氏羽毛画、沂蒙孟府小磨香油制作技艺等争创省级非遗项目,新打造一处高标准非遗展室,推动非遗产品和项目入驻景区,破解旅游市场同质化瓶颈,促进文旅发展。
4、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有针对性地引进、留住紧缺型人才。针对我县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创新方式,有序引进一批起支撑作用的紧缺型人才。制定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优秀文化人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二是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常态化举办专业培训、采风创作、作品展示、专题研讨等活动,为中青年文化人才脱颖而出创设平台。积极争取将我县素质优良、发展潜力大的文化骨干纳入省、市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快人才成长步伐。三是用好社会文化人才。大力扶持民间文艺社团、演出团队和业余文化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遗传承人,鼓励和扶持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热心人士,在项目申请、作品评奖、荣誉申报等方面做到同等对待。建立全县乡村文化人才库并定期充实更新,完善联系服务制度,为他们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5、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招引一批好的文化项目。抓住机遇,用活各级关于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培育网络书刊、演出、娱乐、电影、美术、业务培训和对外文化交流等门类的文化市场。引导规范文化娱乐业。在满足群众文化娱乐消费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做到布局合理、总量平衡、经营规范,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各类健康文明的娱乐场所。在城区,大力发展集娱乐、休闲、旅游、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娱乐设施。同时,完善社会配套文化娱乐设施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发展民间工艺业,重点围绕小郭泥塑、蓝印花布等非遗项目进行产品开发销售,整合生产要素,打造龙头产品,开拓新市场,成立综合性的文化企业。
6、文化市场监管。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调度、督促县内相关单位做好电视广告、重大活动宣传、记者站(证)管理、视听节目审查及传输等工作;对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工作做好监管,严打非法出版、盗版、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保护著作权,查处侵权行为。建立以文化执法派驻中队人员为主、局相关人员配合的监管队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确保监管到位。采取日常工作考核、实地督导考核等方法,加强对文化监管人员考核,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化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规划行动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重点用于活动场馆开放、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人才培养、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等的扶持。完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审计力度,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3.创新运行机制。按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强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激励引导,促进各部门不断强化对文化建设的组织推进和保障支持力度。以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文化迈上新台阶的第一抓手,推行以项目书的形式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综合运用典型培育、现场推进等手段,对重点项目实施时点控制。全面推进文化领域依法行政,强化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文化工作者合法权益,提高文化领域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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