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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hbj/2023-0000116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 发布日期 2023-06-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兰陵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兰陵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编制背景

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转发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鲁环便函〔2022〕212号),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兰陵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鲁环便函〔2022〕212号)要求,结合《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兰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兰陵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十三五”期间亮点工作及“十四五”工作计划》要求,编制了本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4)《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9号);

(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

(7)《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29日通过);

(8)《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22日通过);

(9)《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21日通过);

(10)《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2月7日修订)。

二、技术规范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3)《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 2009);

(4)《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168- 2006);

(5)《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

(6)《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7)《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

(8)《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3)《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鲁牧畜发〔2022〕7号);

(4)《兰陵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十三五”期间亮点工作及“十四五”工作计划》;

(5)《关于加快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临牧发产字〔2022〕1号);

(6)《兰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兰陵政发〔2021〕9号;

(7)《兰陵县统计年鉴-2021》;

(8)《兰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兰陵政办发〔2020〕1号);

(9)《兰陵县水功能区划》;

(10)《临沂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临环委办〔2022〕26号);

(11)《兰陵县农业农村“十四五”专项规划》;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8号。

第三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畜禽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切实降低农业源污染负荷,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空间管控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合理布局畜禽养殖。

第四节 规划原则

一、统筹兼顾,强化监督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稳定供给,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要求,加强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运行的监管,强化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监管。

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统筹畜禽养殖场和区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相结合,对不同区域、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企业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当的治理技术和模式。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指导旧场改造升级,对新养殖场严格规范管理,鼓励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

三、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畜禽粪肥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四、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第五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时限: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兰陵县全境,包括卞庄街道、苍山街道2个街道,大仲村镇、兰陵镇、长城镇、磨山镇、神山镇、车辋镇、尚岩镇、向城镇、新兴镇、南桥镇、庄坞镇、鲁城镇、矿坑镇、芦柞镇14个镇和下村乡1个乡。

第二章 区域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概况

一、地理位置

兰陵县介于东经117°41"-118°18",北纬34°37′-35°06"之间,地处山东省西南,东与临沂市罗庄区及郯城县接壤;东南部的庄坞、长城、磨山与郯城县相连;南部的南桥镇、兰陵镇、长城镇与江苏省邳州市毗邻;西部的下村、鲁城、新兴、兰陵与枣庄为邻;北部的下村、车辋、大仲村与费县交界;东北部的矿坑、仲村、神山与罗庄区相依。

二、地形地貌

兰陵县地处鲁南低山丘陵南缘,海拔高程40—580m。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次降低,依次是低山、丘陵、平原、洼地。低山多分布于西北部的鲁城、下村、车辋等乡镇,面积3.5万hm2,占全县总面积的19.6%。丘陵多分布于低山平原之间,面积3.37万hm2,占全县总面积的18.4%。平原多为东、西泇河、汶河及沂河冲积、分洪而成,面积11.2万hm2,占全县总面积的62%。

三、气候气象

兰陵县属暖温带季风区域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冬季漫长干冷,雨雪稀少;春季风大空气干燥,易发生春旱;夏季高温多湿,雨水集中,灾害性天气较多;秋季常受干旱或连阴雨天气的威胁。年平均气温13.5℃,极端最低气温-24.9℃;7月平均气温26.5℃,极端最高气温40.7℃。最低月均气温-3.5,最高月均气温28.4℃。平均气温年较差27.4℃,最大日较差24.9℃。年平均降水量835.3mm,年平均降雨日数为82天,最多达115天,最少为61天。极端年最大雨量1319.9mm,极端年最少雨量526.2mm。降雨集中在每年5月至9月,7月最多。

四、河流水系

兰陵县境内河道属淮河流域中运河水系,其中吴坦河流域面积483.27km2,占24.5%;西泇河流域面积640km2,占32.5%;陶沟河流域面积129.74km2,占6.6%;运女河流域面积41.17km2,占2.2%;汶河流域面积164.1km2,占8.3%;白家沟流域面积50km2,占2.5%;燕子河流域面积311.5km2,占15.8%;小涑河流域面积72km2,占3.6%;武河流域面积19.73km2,占1.1%;邳苍分洪道流域面积57.8km2,占2.9%。主要河道只有四级河吴坦河、西泇河、陶沟河、汶河、燕子河等5条,总长178.7km。河流总长度479.25km。河网密度0.25km/km2,径流总量6.1亿m3

五、土壤特征

兰陵县土壤共划分为9个土类:褐土、潮土、砂姜黑土、暗棕壤、粗骨土、棕壤、石质土、红粘土、寒钙土;15个亚类:褐土、砂姜黑土、潮土、暗棕壤、湿潮土、钙质粗骨土、潮褐土、棕壤性土、钙质石质土、褐土性土、棕壤、红粘土、中性石质土、中性粗骨土、暗寒钙土,其中潮褐土约13万亩。

六、土地资源概况

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及转换结果,兰陵县在国土总面积1724.02km2中,耕地97456.35hm2,占国土总面积56.53%;园地7388.24hm2,占国土总面积4.29%;林地19313.25hm2,占国土总面积11.20%;草地1708.70hm2,占国土总面积0.99%;湿地15.36hm2,占国土总面积0.01%;陆地水域8453.33hm2,占国土总面积4.90%。

建设用地34344.75hm2,开发强度达到19.9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4656.80hm2,占国土面积14.30%;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850.20hm2,占国土面积1.65%;特殊用地、矿业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2542.19hm2,占国土面积1.47%;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295.56hm2,占国土面积2.49%。

七、森林资源概况

兰陵县2021年森林覆盖率是11.82%。兰陵县林地面积40.56万亩,有林地面积29.94万亩,公益林11.78万亩,森林覆盖率11.82%。全年完成造林面积858hm2,其中:新增造林621hm2,修复面积237hm2,育苗面积8205亩,新增育苗面积1638亩。森林覆盖率12.7%。

第二节 社会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

兰陵县隶属山东省临沂市,地处山东省西南部,面积1724km2,辖2个街道(卞庄街道、苍山街道)、14个镇(大仲村镇、兰陵镇、长城镇、磨山镇、神山镇、车辋镇、尚岩镇、向城镇、新兴镇、南桥镇、庄坞镇、鲁城镇、矿坑镇、芦柞镇)和1个乡(下村乡),截至2021年,兰陵县常住人口为145.9万。

二、经济概况

2020年,兰陵县生产总值达到280.5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25%。县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8.4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26.3%。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7亿元,年均增长6.5%;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累计进出口总额达到6.39亿美元,年均增长26.5%。居民收入显著增加,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53元、16308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8.2%、47%。

三、农业概况

2020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18.71亿元,其中: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分别为93.25亿元、1.67亿元、16.32亿元、4.10亿元和3.37亿元。实现增加值70.55亿元,其中: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增加值分别为58.31亿元、1.18亿元、6.97亿元、2.52亿元和1.57亿元。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48.692万亩,较去年同期增加5.81亩;总产66.74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0.79万吨,同比增长1.2%;单产448.84公斤/亩,较去年同期增加5.32公斤/亩,同比增长1.2%。全县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07.7万亩,其中:油料种植面积17.63万亩,总产6.05万吨,分别同比增长0.2%和0.9%;蔬菜及食用菌面积84.4万亩,总产量340.5万吨,分别同比增长0.2%和0.6%;瓜果类播种面积3.32万亩,总产14.8万吨,分别同比增长1.1%和2.6%。果园面积3.65万亩,园林水果产量8.77万吨,分别同比增长0.4%和2.4%。

、工业概况

兰陵县107家规模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69.06亿元,同比增长16.45%,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工业用电量18440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9%。主导产业实现产值119亿元,同比增长19.9%,其中,矿产建材业实现产值78.14亿元,同比增长25.5%,农副产品加工业实现产值35.05亿元,同比增长10.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82亿元,同比增长15.5%,利税、利润分别为23.55亿元、15.7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6.9%和122.5%。

第三节 生态环境概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兰陵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9μg/m3、28μg/m3、1.5mg/m3、162μg/m3、84μg/m3、50μg/m3。综合指数现状数据为4.8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影响兰陵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2020年兰陵县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250天,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58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五项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改善率为25.0%、6.7%、13.4%、19.2%、18.0%。

二、土壤环境质量

兰陵县作为山东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试点县,全面完成划分工作。兰陵县耕地面积159.68万亩,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共159.27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共4172亩。2020年,兰陵县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安全利用措施,并对区域内土壤和农产品进行重金属污染检测、土壤废旧农膜检测,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安全利用率达到97%。全县范围内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实现化肥、农药用量逐年下降,保障土壤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十四五”临沂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设置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2〕17号),兰陵县设置国、省、市控断面及市质量点9个,断面设置情况见下表。

表2-1 兰陵县省、市控断面及市质量点

序号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经度

纬度

是否考核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1

东邳苍分洪道

东偏泓

国控

118.09417

34.65257

2

邳苍分洪道

艾山西大桥

国控

117.92780

34.52350

3

武河

310公路桥

国控

118.09720

34.62190

4

沙沟河

沙沟桥

国控

118.09694

34.62219

5

西泇河

会宝岭水库

省质量点

117.82810

34.90310

/

/

6

汶河

汶河南桥

市控

117.98985

34.69156

IV

7

邳苍分洪道

西偏泓

市控

118.07060

34.64980

8

吴坦河

八大洼

市控

118.03592

34.70272

IV

9

陶沟河

郭山村桥

市质量点

117.82828

34.75906

/

/

2020年,兰陵县4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第四节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一、畜禽养殖现状

据统计部门数据,“十三五”期间兰陵县备案畜禽养殖场202家(其中生猪48家,肉鸡71家,蛋鸡24家,奶牛2家,肉牛5家,肉鸭38家,羊13家,毛皮动物1家),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已达100%;畜禽养殖专业户2081户(其中生猪1499家,肉鸡42家,蛋鸡132家,肉牛74家,奶牛8家,肉羊169家,肉兔12家,肉鸭143家,蛋鸭2家,鹌鹑2家),现已有1817家设施配建基本齐全,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87.31%。

根据《兰陵县统计年鉴-2021》和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分析,2020年兰陵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具体分布情况见表2-2。

表2-2 兰陵县2020年畜禽养殖场(户)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

养殖规模

蛋鸡

奶牛

其他

肉鸡

肉牛

肉鸭

肉羊

生猪

合计

卞庄街道

畜禽养殖场

1

1

0

1

0

0

0

1

4

畜禽养殖户

0

7

0

5

10

0

0

136

158

苍山街道

畜禽养殖场

0

0

1

8

0

0

1

10

20

畜禽养殖户

3

1

5

3

4

26

25

118

185

车辋镇

畜禽养殖场

0

0

0

12

0

6

1

1

20

畜禽养殖户

0

0

0

0

0

0

0

0

0

大仲村镇

畜禽养殖场

0

0

0

5

1

0

2

3

11

畜禽养殖户

4

0

0

0

0

0

0

158

162

矿坑镇

畜禽养殖场

0

1

2

3

0

0

0

6

12

畜禽养殖户

2

0

7

9

6

2

6

70

102

兰陵镇

畜禽养殖场

5

0

2

4

0

0

0

4

15

畜禽养殖户

16

0

0

21

3

17

6

13

76

芦柞镇

畜禽养殖场

8

0

0

2

0

3

0

0

13

畜禽养殖户

0

0

0

2

0

0

0

166

168

鲁城镇

畜禽养殖场

0

0

1

0

0

9

0

2

12

畜禽养殖户

16

0

0

0

0

16

0

95

127

磨山镇

畜禽养殖场

1

0

1

14

2

0

0

4

22

畜禽养殖户

8

0

0

0

8

0

10

39

65

南桥镇

畜禽养殖场

1

0

0

1

1

0

2

1

6

畜禽养殖户

0

0

0

0

0

0

0

0

0

尚岩镇

畜禽养殖场

2

0

0

2

1

0

0

2

7

畜禽养殖户

0

0

0

0

0

0

0

34

34

神山镇

畜禽养殖场

5

0

0

2

0

0

0

5

12

畜禽养殖户

4

0

0

1

26

18

11

136

196

下村乡

畜禽养殖场

0

0

0

7

0

3

1

0

11

畜禽养殖户

36

0

0

1

6

8

38

48

137

向城镇

畜禽养殖场

0

0

0

5

0

12

0

2

19

畜禽养殖户

24

0

0

0

0

22

11

275

332

新兴镇

畜禽养殖场

1

0

0

1

0

2

0

6

10

畜禽养殖户

6

0

0

0

0

34

11

97

148

长城镇

畜禽养殖场

0

0

0

2

0

1

0

1

4

畜禽养殖户

13

0

0

0

11

2

51

114

191

庄坞镇

畜禽养殖场

0

0

0

2

0

2

0

0

4

畜禽养殖户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56

10

19

113

79

183

176

1547

2283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2020年,兰陵县共有畜禽养殖场(户)2283家,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2家,兰陵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见附表。生猪养殖场(户):全县共1547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48家,主要集中于金岭镇、矿坑镇和新兴镇。肉鸡养殖场(户):全县共113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71家,主要集中于磨山镇、大仲村镇和金岭镇。蛋鸡养殖场(户):全县共156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24家,主要集中于芦柞镇、兰陵镇和神山镇。肉鸭养殖场(户):全县共183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38家,位于向城镇、鲁城镇和车辋镇。肉牛养殖场(户):全县共176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5家,全部位于大仲村镇、磨山镇、尚岩镇和南桥镇。羊养殖场(户):全县共386家,其中规模化养殖场7家,全部位于车辋镇、南桥镇、大仲村镇、金岭镇和下村乡。

根据《兰陵县统计年鉴-2021》、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分析,2020年兰陵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见下表。

表2-3 兰陵县各乡镇2020年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

肉牛

奶牛

生猪

蛋鸡

肉鸡

卞庄街道

316

169

22681

1056

31856

365246

苍山街道

2950

25

45000

28000

30000

4650000

车辋镇

1300

0

63200

31800

30000

8283000

大仲村镇

1120

0

76000

33500

100000

8861000

矿坑镇

786

5695

18546

7000

11000

1600900

兰陵镇

1240

0

45900

4300

200000

14448800

芦柞镇

960

0

39600

17320

165000

199700

鲁城镇

300

0

49860

13020

160300

89000

磨山镇

19660

0

64700

30000

100000

7520000

南桥镇

600

0

48000

7400

30000

694000

尚岩镇

1150

0

15375

22500

320000

1325000

神山镇

1820

0

41669

7510

30700

7963870

下村乡

670

0

11600

18800

180000

2660000

向城镇

151

0

26208

13770

92000

3983450

新兴镇

300

0

24600

5300

170000

1351200

长城镇

500

0

16000

4100

90200

552000

庄坞镇

70

0

13500

13400

32000

1530000

合计

33893

5889

622439

258776

1773056

66077166

规模化

养殖量

19710

5695

155233

41320

653700

62128685

规模化率

58%

97%

25%

16%

37%

94%

根据统计数据,兰陵县2020年生猪全年出栏622439头,肉鸡出栏66077166羽,蛋鸡存栏1773056羽,肉牛出栏33893头,奶牛存栏5889头,羊出栏258776只。规模化率分别为:生猪25%,肉鸡94%,蛋鸡37%,肉牛58%,奶牛97%,羊16%。

二、禁养区划定及综合整治

兰陵县为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兰陵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构建养防并重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优化改善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双提升,制定兰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自来水公司西水厂、东苑水厂、小马庄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②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县城中心城区建成区、镇区建成区范围内,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

③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要求:

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已有养殖场依法进行关闭或搬迁工作。

禁养区数量25个,面积157平方公里。

三、畜禽粪污产生量估算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附件5中华东地区(山东省)畜禽养殖场粪污参数对全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场粪污产生量进行测算。

根据计算分析,2020年兰陵县各乡镇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估算结果见下表。

表2-4 兰陵县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产生情况表(单位:t)

乡镇街道

肉牛

奶牛

生猪

蛋鸡

肉鸡

合计

卞庄街道

3460

1542

6209

385

279

3200

15075

苍山街道

32303

228

12319

10220

263

40734

96066

车辋镇

14235

0

17301

11607

263

72559

115965

大仲村镇

12264

0

20805

12228

876

77622

123795

矿坑镇

8607

51967

5077

2555

96

14024

82326

兰陵镇

13578

0

12565

1570

1752

126571

156036

芦柞镇

10512

0

10841

6322

1445

1749

30869

鲁城镇

3285

0

13649

4752

1404

780

23870

磨山镇

215277

0

17712

10950

876

65875

310690

南桥镇

6570

0

13140

2701

263

6079

28753

尚岩镇

12593

0

4209

8213

2803

11607

39424

神山镇

19929

0

11407

2741

269

69764

104109

下村乡

7337

0

3176

6862

1577

23302

42252

向城镇

1653

0

7174

5026

806

34895

49555

新兴镇

3285

0

6734

1935

1489

11837

25279

长城镇

5475

0

4380

1497

790

4836

16977

庄坞镇

767

0

3696

4891

280

13403

23036

合计

371128

53737

170393

94453

15532

578836

1284079

根据表2-4分析可知,根据图表分析,2020年兰陵县粪污产生量为1284079t,其中产生量最大的是磨山镇310690t,其次是兰陵镇156036t、车辋镇115965t、神山镇104109t,产生量最少的是卞庄街道15075t。

四、污染物产排(流失)量估算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和《农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计算,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产排(流失)量结果见下表。

表2-5 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污染物产生量和流失量

乡镇街道

化学需氧量(t)

总氮(t)

氨氮(t)

总磷(t)

产生量

流失量

产生量

流失量

产生量

流失量

产生量

流失量

卞庄街道

3922

285

184

18

38

4

47

4

苍山街道

21526

1210

822

62

222

14

186

11

车辋镇

29777

1349

1156

68

354

17

275

14

大仲村镇

31515

1553

1310

88

371

22

312

18

矿坑镇

16559

1008

631

65

103

9

119

8

兰陵镇

46673

1837

1826

87

591

24

423

18

芦柞镇

7192

517

312

25

39

3

90

6

鲁城镇

6142

478

338

31

56

6

98

7

磨山镇

53886

3572

1743

150

451

36

374

25

南桥镇

6568

464

312

33

71

7

84

7

尚岩镇

9873

508

444

26

91

6

114

6

神山镇

27482

1306

1086

70

329

18

245

13

下村乡

11317

507

467

24

124

5

113

5

向城镇

14949

639

644

33

185

8

159

7

新兴镇

8004

406

355

23

78

4

93

5

长城镇

4494

280

200

14

40

2

53

3

庄坞镇

5606

248

226

12

65

3

57

3

合计

305483

16166

12056

828

3209

187

2841

157

注:参数选取时,肉鸭产排污系数参照肉鸡系数,羊产排污系数参照250只羊=100头猪折算。

根据图表分析,2020年兰陵县各乡镇:化学需氧量产生量最大的是磨山镇,其次是兰陵镇、大仲村镇、车辋镇;流失量最大的是磨山镇,其次是兰陵镇、大仲村镇、车辋镇。总氮产生量最大的是兰陵镇,其次是磨山镇、大仲村镇、车辋镇;流失量最大的是磨山镇,其次是大仲村镇、兰陵镇、神山镇。氨氮产生量最大的是兰陵镇,其次是磨山镇、大仲村镇、车辋镇;流失量最大的是磨山镇,其次是兰陵镇、大仲村镇、神山镇。总磷产生量最大的是兰陵镇,其次是磨山镇、大仲村镇、车辋镇;流失量最大的是磨山镇,其次是兰陵镇、大仲村镇、车辋镇。

五、种养结合现状

根据《兰陵县统计年鉴-2021》、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2020年兰陵县各乡镇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2-6 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分布情况(单位:亩)

行政区名称

耕地面积

园地面积

林地面积

草地面积

合计

卞庄街道

44056

7112

10081

483

61732

苍山街道

96917

11749

20466

2806

131938

车辋镇

96096

13626

34923

2606

147250

大仲村镇

126808

7967

33142

4414

172331

矿坑镇

70772

3493

20189

1229

95684

兰陵镇

152256

469

8994

708

162426

芦柞镇

104760

674

3372

65

108870

鲁城镇

44979

7782

24983

2815

80559

磨山镇

80775

441

5681

726

87623

南桥镇

94850

964

5960

38

101812

尚岩镇

55493

2848

24712

2564

85617

神山镇

59108

548

7750

1179

68584

下村乡

56172

31270

55490

3002

145933

向城镇

111244

961

10509

711

123425

新兴镇

66323

1709

6221

2476

76730

长城镇

122486

16691

10930

52

150159

庄坞镇

87743

3220

8716

161

99840

总计

1470837

111523

292119

26034

1900513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兰陵县种植用地面积达1900513亩,其中种植用地面积最大的是大仲村镇172331亩,其次是兰陵镇162426亩、长城镇150159亩,面积最小的是卞庄街道61732亩。

根据《兰陵县统计年鉴-2021》、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兰陵县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2020年兰陵县各乡镇作物种植情况见下表。

表2-9兰陵各乡镇种植面积(单位:亩)

乡镇

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一、油料

二、烟叶

三、中药材

四、蔬菜及食用菌

五、瓜果类

六、特种农作物

兰陵县

1076910

176290

13586

8239

844077

33241

990

卞庄街道

36114

6451

0

0

29300

363

65

苍山街道

49293

6842

0

0

38798

3613

775

大仲村镇

79064

37112

5898

4598

29032

2289

0

兰陵镇

79082

2835

0

0

69237

7010

50

长城镇

95228

15410

0

0

77496

2277

0

磨山镇

74564

5329

0

0

69228

4

0

神山镇

36420

5373

0

0

30958

30

0

车辋镇

37209

24887

2589

1177

7850

343

35

尚岩镇

77323

3308

0

300

73563

147

0

向城镇

149948

978

0

0

146958

2012

65

新兴镇

38698

5782

0

0

32755

161

0

南桥镇

31398

2163

0

0

23143

6092

0

庄坞镇

106898

2664

0

0

99076

5158

0

鲁城镇

36426

20464

0

0

13902

1838

0

矿坑镇

31987

22366

4628

0

4380

613

0

芦柞镇

85973

2273

0

0

82412

1288

0

下村乡

31285

12053

471

2164

15989

3

0

经数据分析,兰陵县播种面积最大的经济作物是蔬菜及食用菌,面积达844077亩,其次为油料作物176290亩、瓜果类33241亩、烟叶13586亩、中药材8239亩;播种面积最小的是特种农作物990亩。根据《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中推荐系数可知,棉花、大豆、油料、茶叶、谷子固氮能力较强,棉花、小麦、茶叶、油料、水稻、大豆固磷能力较强。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越大,越有利于种养结合农业的发展。

第五节 存在问题

一、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

2020年兰陵县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为25%,肉鸡养殖规模化率为94%,蛋鸡养殖规模化率为37%,肉牛养殖规模化率为58%,奶牛养殖规模化率为97%,羊养殖规模化率为16%。生猪、蛋鸡、肉牛、羊的养殖规模化率仍较低,小规模及分散养殖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大部分散养户管理粗放、自动化程度低和养殖周期长等问题,使得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还有部分散养户将未经处理的粪污直接还田,造成附近河流、水库和地下水水质恶化。

二、产业空间分布不均

兰陵县畜禽养殖空间分布不均,部分乡镇养殖规模较大,例如磨山镇、神山镇和车辋镇的现有养殖量超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总氮计)的阈值,畜禽养殖业发展空间较小。某些养殖畜种相对集中,例如肉牛养殖主要集中在磨山镇,占全县肉牛养殖量的58.01%;奶牛养殖主要集中在矿坑镇,占全县奶牛养殖量的96.71%;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大仲村镇、磨山镇和车辋镇,养殖量分别占全县的12.21%、10.39%和10.15%;羊的养殖主要集中在大仲村镇、磨山镇和仓山街道,养殖量分别占全县的12.95%、11.59%和10.82%;家禽的养殖主要集中在兰陵镇和大仲村镇,养殖量分别占全县的20.61%和12.49%。

三、养殖场责任意识不强

畜禽养殖主体基本都在农村,部分养殖户只看重养殖带来的效益,加上自身思想意识受限,不愿意在粪污配套设施上投入,不懂得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尤其是一些中小型养殖户,由于缺乏沉淀池、储粪池、沼气池、干湿分离设备等粪污处理设施粪便乱堆,粪水乱排带来很大的环境污染。而规模场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成熟、设备的更新、专业化人才的选用,规模化程度逐步提升,粪污资源利用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但同时规模化程度的提升,也带来了粪污集中、土地消纳受限等问题。

四、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

从养殖户方面来看,粪污处理投入成本很高,但产出不高,所以他们对于粪污处理设施这方面的投入积极性不高。粪污处理设备的价格偏高,很多养殖户难以接受,加上帮扶政策资金又少。同时也存在禽畜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技术、处理利用相关设备之间配套不衔接的问题,如沼气池跑气漏气沼气发电产能不足、有机肥生产科技含量不高、相关技术指导服务不同步等。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兰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向,以建设现代畜牧强县为目标,以持续快速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切实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改造传统畜牧业,强化政策、科技、基础设施和体制机制支撑,着力构建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循环性畜牧业,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指数

到2025年,兰陵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具体指标见表3-1。

表3-1 兰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兰陵现状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临沂市

兰陵县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2.23%

88%

88%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

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

自行监测覆盖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病死畜禽集中

无害化处理率

100%

99%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

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100%

100%

预期性

第二节 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兰陵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统计数据,兰陵县主要用地类型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如附表所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测算兰陵县各乡镇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所能消纳的最大畜禽粪污量(以猪当量折算),分析各乡镇范围内畜禽养殖现状是否与土地承载力相匹配。各乡镇区域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如表3-2和3-3所示。

表3-2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区域畜禽粪便土地(氮)承载力(单位:猪当量)

乡镇街道

土地承载力(总氮)

土地承载力阈值(80%)

现有养殖量(折猪当量)

现有养殖量占区域承载力比例(%)

卞庄街道

114716

91773

19192

20.91

苍山街道

254277

203421

91933

45.19

大仲村镇

387575

310060

133755

43.14

兰陵镇

476931

381545

156527

41.02

长城镇

442685

354148

20997

5.93

磨山镇

243609

194887

239577

122.93

神山镇

120731

96585

100911

104.48

车辋镇

142371

113897

120451

105.75

尚岩镇

223431

178745

47754

26.72

向城镇

663176

530541

55166

10.40

新兴镇

178619

142895

34030

23.81

南桥镇

252249

201799

37712

18.69

庄坞镇

339475

271580

26097

9.61

鲁城镇

187885

150308

39262

26.12

矿坑镇

135127

108101

68527

63.39

芦柞镇

232641

186112

41326

22.20

下村乡

148515

118812

46267

38.94

合计

4544012

3635209

1279483

35.20

表3-3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区域畜禽粪便土地(磷)承载力(单位:猪当量)

乡镇街道

土地承载力(总磷)

土地承载力阈值(80%)

现有养殖量(折猪当量)

现有养殖量占区域承载力阈值比例(%)

卞庄街道

166206

132965

19192

14.43

苍山街道

358063

286450

91933

32.09

大仲村镇

463510

370808

133755

36.07

兰陵镇

674001

539201

156527

29.03

长城镇

590709

472567

20997

4.44

磨山镇

359890

287912

239577

83.21

神山镇

165231

132184

100911

76.34

车辋镇

158146

126517

120451

95.21

尚岩镇

306284

245027

47754

19.49

向城镇

892702

714162

55166

7.72

新兴镇

234876

187901

34030

18.11

南桥镇

357870

286296

37712

13.17

庄坞镇

434787

347829

26097

7.50

鲁城镇

222966

178373

39262

22.01

矿坑镇

130315

104252

68527

65.73

芦柞镇

312717

250173

41326

16.52

下村乡

220892

176714

46267

26.18

合计

6049165

4839332

1279483

26.44

由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以总氮计算为4544012头,以总磷计算为6049165。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土地承载力的80%)分别为3635209头和4839332头,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1279483头,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占兰陵县全部可利用土地承载力的35.20%和26.44%。因此,从全县范围的土地承载力来看,满足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现有土地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量。

各乡镇土地承载力如图3-1所示,各乡镇中,长城镇、庄坞镇、向城镇、南桥镇、卞庄街道、芦柞镇土地承载力压力较小,畜禽养殖业发展空间比较大。磨山镇、车辋镇和神山镇的现有养殖量超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总氮)的阈值,畜禽养殖业发展空间较小。

图3-1a 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土地承载力(总氮计)


图3-1b 兰陵县2020年各乡镇土地承载力(总磷计)

第三节 水资源承载力测算

根据2016—2020年兰陵县畜牧业增长情况进行预测,2025年畜禽养殖预测变化量按照增加15%折算。依据《山东省农业用水定额》(DB37/T 3772-2019)中畜牧业基本用水定额折算兰陵县2025年畜禽养殖用水量为912.48万立方米。具体数据见表3-4、3-5。

表3-4兰陵县畜牧业2020年和2025年养殖量

类别名称

2020年

2025年

奶牛(存栏 头)

5889

6772

肉牛(出栏 头)

67786

77954

猪(出栏 头)

311220

357903

羊(出栏 头)

258776

297592

肉鸡(出栏 只)

13215433

15197748

蛋鸡(存栏 只)

1773056

2039014

表3-5兰陵县畜牧业2020年和2025年用水量

类别名称

基本用水定额

2020年畜禽养

殖用水总量

2025年畜禽养

殖用水总量

m3/头(只)·年

m3/年

m3/年

奶牛

48

282672

325073

肉牛

31

2101366

2416571

7

2178540

2505321

4

1035104

1190370

肉鸡

0.3

3964630

4559324

蛋鸡

0.3

531917

611704

合计(万m3/年)

793.46

912.48

占可利用水资源比例(%)

1.17

1.35

兰陵县地处山东省南部,总面积1724km3,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6.76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491.9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地区。作为农业大县、蔬菜大县,兰陵县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瓶颈。预计2025年畜禽养殖业用水量占兰陵县多平均水资源总量的1.35%,兰陵县水资源承载力可满足畜禽养殖发展需要。但考虑到部分区域时空分布不均,存在区域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因此,应尽可能降低水资源消耗指标。

第四节 目标可达性分析

根据表3-1兰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100%共5项指标。对于实现规划目标,兰陵县具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污染防治基础条件

目前,兰陵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指标已达标。

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兰陵县坚持治理养殖污染和保护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技术引进等有力措施,推动畜禽养殖方式向规模化和标准化转变,配套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异味消除等现代化装备。推广以种定养、农牧结合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促使种养业与环境承载能力协调匹配,指导畜禽养殖场完善雨污分流及沉淀池、储粪场等基础设施,推广节水饮水器具和养殖新模式,实现养殖粪污减量化,先后指导110家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提升改造。

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为122.99万吨,年处理利用量101.14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2.23%,2020年全县纳入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的规模养殖场为103家,已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产生量45.37万吨,资源化利用量45.37万吨。

截至2022年7月,目前兰陵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已达100%,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63%。“十四五”期间拟通过各乡镇区畜禽粪污收集处置项目的实施,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至88%,实现规划目标。

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兰陵县“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要求采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的养殖场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准确记录畜禽粪污去向和数量,进一步加强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日常监管。

“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通过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四、政府的大力支持

全面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细化激励政策,明确法律责任,全面做好畜禽粪污处理,有效预防环境污染。环保部门要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监督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畜牧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要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加强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宣传推广各地的新技术、新模式、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一、优化养殖布局

兰陵县为优化畜禽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依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兰陵县环境实际、管理水平和畜禽承载能力状况,于2018年10月和2020年2月分别对《兰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进行两次调整。现已初步构建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新模式,为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生态环境优化改善和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双提升提供了政策支撑。

针对磨山镇、车辋镇和神山镇土地承载力超过可承载猪当量阈值(以总氮计)的情况,相应乡镇需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养殖场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牧业。乡镇有关部门通过大力的宣传和定期的培训,增强养殖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巡查力度,确保环境保护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未经处理的粪污严禁直接排入沟渠或河道;优化区域畜牧业结构,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和水环境承载力等因素。

二、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深入推进磨山镇、车辋镇和神山镇土地承载力超过可承载猪当量阈值的县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不断提升畜禽养殖与环境承载能力匹配度。在散养高密度区域通过建立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利用畜禽粪便稳步发展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思路,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优化产业布局,配建处理设施,培育处理主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同时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展,开展项目培训,规范项目实施和考核工作,引导相关乡镇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

三、完善种养空间

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积极推广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绿色发展模式。通过统筹安排种养业发展空间,结合现代化养殖基地、蔬菜林果基地、茶叶基地和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种养结合示范区。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统筹安排种养发展空间,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布局,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合理养殖密度,降低环境风险。

为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从减少畜牧业面源污染,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角度,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并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从而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四、积极打造智慧畜牧

以创建“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深化应用示范县”为抓手,发挥工作专班职能,根据既定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各业务系统模块示范应用推广工作,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养殖场主体一场(户)一码。同时,加强对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站调度督导,重点对大型规模养殖场、屠宰企业、生鲜乳收购站、无害化处理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服务对象实时系统推广及在线监管,实现各要素数据衔接、贯通,及时发现和处理不使用电子出证系统、不按规范出具肉品合格证、不如实填报质量安全信息等问题。对推广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管理等方面问题,及时向上报告并共同研究解决,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推进“数字强牧”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提高粪污资源化水平

一、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粪污处理设施的有效配建是资源化利用的前提和保障,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和《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工作持续进行指导与服务,指导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转,目前兰陵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

二、培育粪污资源化主体

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主,支持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就近消纳。以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为主,建设完善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鼓励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鼓励中小养殖场户建立合作互助处理中心,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发展粪污收集、施肥专业化服务组织。

扶持专业化企业以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同时应继续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发酵、定向配送、机械施用”的粪污还田利用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动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三、推广技术模式

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粪污源头减量;积极推广畜禽粪污异位发酵床、沼气处理、固液分离和种养结合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同时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从源头减少畜禽粪污中抗菌药物和重金属残留,控制利用风险。

在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推广中小型养殖场户采取堆积自然发酵、大型养殖场实行有机肥生产,综合采用微生物除臭祛蝇控制等技术模式,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上,推广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能源化、基质化、清洁回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农牧结合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强化支撑服务

兰陵县支持企业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集成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鼓励开发安全、高效、环保的新型饲料产品和微生物产品,引导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

五、加快标准化建设

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粪污源头减量;积极推广畜禽粪污异位发酵床、沼气处理、固液分离和种养结合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同时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从源头减少畜禽粪污中抗菌药物和重金属残留,控制利用风险。

借助各级畜牧扶持政策,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养殖场为重点,不断加大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力度,确保全县规模养殖场逐步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机械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目标。到2025年底,再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10家。

第三节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服务

兰陵县各乡镇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要让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知悉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提高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填报,逐步完善粪肥利用台账。

二、落实主体责任

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养殖场(户)是台账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台账应至少保留2年。养殖场(户)应积极建立电子台账,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数字化水平。

三、加强技术指导

兰陵县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准确理解台账填报要求和指标含义。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重点,按照畜禽粪肥还田要求和标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鼓励采用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

第四节 强化环境监管

一、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深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将规模养殖场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实施属地监管,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全过程监管,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监管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过程;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医疗垃圾、病死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的监管。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享畜禽养殖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品种、规模以及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态环境部门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定期通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及备案办理情况。开展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环境管理情况等方面督导检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三、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监管设备,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乡镇和村居环保专员制度,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监管队伍的交流,相互借鉴有效的监管方法。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监测能力,夯实环境监管基础,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全面提高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水平。

四、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

畜禽养殖场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主动履行国家规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禁乱堆乱放、偷排直排、污染环境。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提高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持续强化疫病防控

以贯彻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的《动物防疫法》为契机,压实动物防疫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综合防控措施。通过先打后补、动物检疫、无害化处理、督查检查等模块场景打造,倒逼养殖主体养殖档案电子化、规范化。支持种畜禽重点疫病和牛羊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快全县免疫无口蹄疫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无疫小区。

六、落实环评制度

严格落实养殖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认真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和相关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对未执行环评或“三同时”制度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四五”期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需求,兰陵县推动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项目位于大仲村镇玉石山东南侧,由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装机总功率约1166.9KW,日耗电10990.85KW,总建筑面积约18675m2,占地面积26667m2,年处理15万吨农牧固废,年产有机肥源约6万吨,可实现年营业收入3600万元。

项目以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根据原料的种类、含水率等指标参数,调配好基础物料,并接种高效复合微生物发酵菌剂,通过“高温好氧快速堆肥化技术”实现物料的充分腐熟、发酵、陈化后的腐熟物料,再经过筛分、粉碎、包装,制成无害化的粉状有机源,实现畜禽粪污、秸秆无害化处理的目的。项目根据全县现有畜禽粪便处置缺口,统筹规划,集中收集,集中处理,通过建设规模化的处理中心,将畜禽粪便最终转换成高品质的有机肥料,变废为宝,是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资源节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项目由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40亩。项目生产车间主体建设已基本完工,包括给料系统、布料系统、翻抛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异味收集处理和包装6个生产车间。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

第六章 工程清单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资金筹措

资金投入的基本原则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政策引导两个方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解决发展和环境的问题,政府资金投入主要针对公益性设施和奖励扶持两个方向,强化系统性政策约束,以机制体制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十四五期间,兰陵县畜禽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由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第二节 资金模式

十四五期间,兰陵县畜禽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的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由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政府出台畜禽养殖产业优化发展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调动企业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在完善污染治理的同时,通过延长产业链,实现养殖、治理、利用的循环链条,从而实现环境治理和企业发展双赢。

第三节 工程清单

规划期间,兰陵县计划推进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具体工程如附表所示。

第七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经济效益

养殖业是兰陵县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之一,2020年兰陵县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7.50%,占地区生产总值5.82%。规划的实施能够有效推进兰陵县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带动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舍弃落后养殖方式,能够有效促进兰陵县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企业增收和农民富裕。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增施有机肥可使农产品外观、适口性、糖度、营养物含量等品质提升,价值提高。带动兰陵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通过项目实施,将整县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之成为兰陵县农业发展亮点与优势,有利于促进全县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

第二节 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推动养殖粪污全面的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提升了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了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将百姓传统印象中养殖场“脏、臭、差、污染大户”的形象改变成“整洁、有序、卫生、环保、生态”新印象,极大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通过依法划定禁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通过推进养殖密集区的养殖户入区入园经营或污染物(沼液)第三方运输,发挥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成效,农村地区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的现象有所改观,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人畜混居状况有所缓解,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各养殖场区环境的改善,进一步铲除了细菌、病原菌、蚊蝇等的生存场所,进而减少了消毒杀菌及抗生素等药物的投入,提升畜禽产品品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保障。

养殖-沼液沼渣-有机肥-农田-秸秆-养殖等循环利用各领域,可为周边养殖业、种植业等提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相关的示范和推动,从而带动周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产业发展质量。

第三节 环境效益

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实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环境准入和倒逼作用,消灭粪污直排和场外丢弃,能够有效改善区域水体环境、空气环境。

各类政策补贴和技术示范工程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发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能够在全县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通过依法划定禁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宣传、指挥、管理和协调。同时成立技术专班,主要负责创建期间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强县创建工作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退养反弹;切实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退养企业易地搬迁养殖;配合制定扶持政策,优先保障易地搬迁的养殖企业用地,为退养搬迁企业排忧解难;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抓好畜禽粪污防治工作,在保障畜禽产品安全基础上,推进畜牧业生态化发展。

第二节 积极沟通协调,强化监督执法

通过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对接,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项目政策,增加项目资金投入;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和行政审批部门优先解决畜禽养殖、加工用地规划与审批;积极与金融信贷部门沟通协商,降低信贷门槛,增加信贷额度,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解决养殖场、养殖大户资金短缺现象;引导更多畜牧业主体积极参与政策性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生猪期货等金融产品,提高抗风险能力。

构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机制。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乡镇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全力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节 明确实施重点,细化措施落实

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加快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项目的督查和调度,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对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各类生态环保评优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第四节 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扶持

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大对有机肥加工厂建设的政策扶持,对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活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养殖户将粪便集中收集至有机肥加工厂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补助。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利用各级支农惠农政策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畜禽标准化生产、科技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帮扶和防疫体系建设。实施生猪调出大县资金奖励政策,对在稳定全县生猪生产工作中贡献较大的部分生猪养殖场、屠宰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激发养殖户增栏补栏热情。稳步推进生猪政策性养殖保险,引导和鼓励养猪场户自愿配合,积极参保,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现代畜牧业发展项目,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现代畜牧业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涉农资金项目,支持畜牧大县创建工作。

第五节 发挥指导作用,引领行业规范

强化指导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专家+基地”活动,发挥专家在养殖场的技术引领及政策指导作用。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做好与大专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的对接合作,为畜禽规模养殖场(大户)和饲料兽药、屠宰加工等全产业链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专班下乡,定期对中小场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网络,加强行业预警预测,及时传递畜禽疫情、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信息,使广大畜禽养殖户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市场走向,及时有效应对,提高养殖效益,避免盲目生产、一哄而上。

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项资金,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示范工程建设,选择污染物达标排放、综合利用好且又有推广价值的畜禽养殖场树立样板。通过示范工程或样板,加强技术交流,总结经验,稳步推广,不断提高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引领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发展。

节 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合力

积极宣传推介。总结典型经验,积极宣传推介,及时示范推广,拓展宣传渠道,丰富载体形式,扩大对外影响力,增强市场透明度,为畜牧业大县争创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鲁南牧场”品牌美誉的认可度。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亮点与问题,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附表:兰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拟建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建设类型

建设内容

投资预算

资金来源

建设年限

1

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

兰陵县大仲村镇玉石山东南侧

新建

由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装机总功率约1166.9KW,日耗电10990.85 KW,总建筑面积约18675m2,占地面积26667m2,年处理15万吨农牧固废,年产有机肥源约6万吨,可实现年营业收入3600万元。

总投资8000万元。

自筹

2023年12月完成

合计

8000万元

兰陵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兰陵县“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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