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立足自身职能,担当善为,全力以赴“争项目,争资金”,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奠定了良好基础。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1.财政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增长9.5%,同比增长5.5%。加上返还性收入1.9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9.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亿元,调入资金5.6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0.4亿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6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7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8.1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0.7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17亿元,再融资债务转贷收入3.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6亿元,调入资金0.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4.5亿元。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及上解上级支出3.0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57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两项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政府补助收入7.4亿元,利息收入0.2亿元,基金总收入12.4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加上转移支出0.02亿元、其他支出0.07亿元,基金总支出11.3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01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由于疫情、经济下行等原因,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无收益上缴,当年县级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无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28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另外,省政府核定我县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5.5亿元。2022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5.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1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5.5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以内。
2022年全年“三保”预算执行54.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3亿元,保工资支出30.3亿元,保运转支出1.2亿元,各“三保”预算项目执行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标准,不存在“三保”保障缺口。
(二)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好”。全年民生支出完成5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4.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重点民生项目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农林水分别支出18.2亿元、17.5亿元、6.1亿元和8.9亿元。
二是资金对上争取“创新高”。2022年共计向上争取各项资金60.7亿元,较去年多争取资金近1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4.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52亿元。
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有担当”。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22年共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25亿元,较去年增长21.17%;年初县财政为全县1024个自然村安排1.75亿元预算资金用于村级组织运转;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基金0.8亿元;安排4.8亿元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0.25亿元扶持4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有力保障乡村振兴重大专项支出。
四是保障重点项目“聚发力”。统筹财政资金资源,着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其中塔山片区改造、兰溪公共绿地公园获得全市城建观摩会总排名第一。管好用好专项债券项目12个、拨付12.17亿元,用于支持隔离点建设、医院防疫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均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五是国企改革推进“出亮点”。“三年攻坚”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组建文旅、城发、土发三大国企集团。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监管,拟定出台《兰陵县县属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兰陵县县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兰陵县县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和《兰陵县县属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
六是夯实改革创新“抓突破”。坚持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在全市率先启动政府采购异地“云评审”。2022年政府采购异地评审项目74个,涉及金额1.7亿元。持续深化预算绩效三项管理、实现三点突破、严把五个环节,做实做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全县62个部门实现部门整体预算绩效闭环管理。推动实施“宅急贷、大棚按揭贷、农业保险贷、鲁担惠农贷”等涉农信贷产品,既实现了担保增信、银行增贷、农民增收,也撬动了各方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农村“宅急贷”入选 2022 年度全省八大财政金融创新项目,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我为群众办实事”栏目等媒体相继报道。
三、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3年,一般公用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3亿元,同比增长10%;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24.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如22.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8亿元,其他基金0.2亿元。
(一)财政收支管理再优化
找准新的增收点。一是在抓好财源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税务部门深挖税源,认真分析研究,担当善为,瞄准全年收入任务,进一步调整细化,压实工作责任,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年初任务如期完成。二是积极发挥财政工作专班的作用,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实现2023年对上资金争取再创新高。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县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仍然执行定额压减10%的标准;精打细算,严格压减支出,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落实。
(二)政府债务管理再完善
继续采取措施减少我县综合债务,主要积极压减yx债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yx债务化解计划,科学处置存量债务,对已签订合同未放款的不再放款,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在10年内全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控政府举债项目,坚持量财办事、量力而行。对新上项目加强前期论证,做好财政承受能力分析,确保隐性债务零增长。同时,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按时还本付息,督促各新增专项债项目单位加快债券支出。
(三)支持经济发展再发力
对现有政策进行梳理整合,握指成拳,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财政资金资源,积极向上争取,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加快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尽快实现实务工作量,提升经济社会效益。创设运筹乡村振兴、产业引导、风险补偿、农业保险、企业应急转贷、人才和科技创新等基金。引导各行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培植壮大财源,切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乡村振兴再助力
为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依据兰陵县实施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将县级安排的涉农资金与上级整合资金放在一起,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围绕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统筹财政资金资源,牢牢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以“四雁工程”、“五大振兴”为着力点,构建起财政引导、金融聚力、社会资本跟进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一是继续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扎实推进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改革试点,用好农业保险、信贷担保、财政奖补等政策工具,建立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多渠道引导金融社会资本“下乡”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四雁工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重大专项支出。
二是继续用足用好财税金融扶持政策。运筹财政金融风险分担的“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贷”缓解“三农”主体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四不摘”要求,严格执行5年过渡期政策,将脱贫攻坚政策纳入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一体考虑、统筹安排,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稳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补足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五)支持民生改善工作再突破
民之所需、财之所向。坚定不移地把保障改善民生摆在首要位置,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支持办好各项民生事业,牢牢兜住民生底线。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编制“三保”预算,加强“三保”审查审核。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统筹考虑上级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谋划实施“2023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坚持把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当大事做、往实处做、尽全力做,继续推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使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牢。
(六)守好财政底线工作再强化
统筹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筑牢底板,守住底线。一是牢牢守住“三保”底线。财政局靠前服务、提早启动,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有关要求,坚决维持“三保”在财政中的优先级,多措并举兜住“三保”底线,维持基层平稳运转,统筹安排保障“三保”支出。二是牢牢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2023年要切实抗牢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警监控,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正确处理好举债与发展、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牢牢守住财政资金安全底线。建立完善的财政监督制度机制,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民生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开展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严格按照《兰陵县财政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财政系统在粮食购销政策落实、资金保障、资金监管、工作作风、涉粮腐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粮食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七)财政党建工作再抓牢
继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打响“党建统领、为民财政”党建品牌,争创市级模范党机关。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断规范党内民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到联系点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参加“双报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写进每一名财政干部的骨骼里,融入血液里,把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强化从严管党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拓展“四风”纠治和作风整治成果,坚决打击各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狠抓内控制度执行,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严管党治党。
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树典型”工作和服务企业效能评价工作,用心践行双承诺,不断提升改善营商环境,积极培树践行沂蒙精神好干部,锤炼一支忠诚干净、改革奉献、担当善为的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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