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陵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全县民政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开展集体学习12次,专题研讨12次;扎实开展民政系统“学悟见创”活动,以3+1理论武装体系活动为契机,开展“讲故事、学理论”系列活动,举办周一讲堂、青年干部读书角、青年干部演讲比赛、“永远跟党走·一起向未来”经典诵读会、“民政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活动,在“兰陵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辟“‘沂’起学理论”专栏,发布学习内容48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讲党课活动4次。二是认真做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巡察,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项、39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五查五转五提升”作风整顿和“以案促改”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二)创新驱动,“一老一小”事业发展成绩斐然
一是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通过清查整治,接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3处;完成两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157张;建设日间照料中心3处;为64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试点社区249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举办第三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养老护理员200名;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等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争取创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明显。成立县未保中心、“兰·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组建未保专家团队,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队伍;先后开展爱自闭症儿童、“关爱困境儿童、传递温暖爱心”、普法进校园等活动,发放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救助资金、“云峰奖学金”、“圆梦助学”资金等160.4万元,惠及困难儿童482人;实施“小兰劝学”留守儿童关爱项目。今年3月份,兰陵县顺利迎接省评估小组实地评估,成功创建省级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并两次在全省未保会议作典型发言,相关经验材料被《中国推介》《中国社会报》、民政部官方公众号、山东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推广。
(三)融合发展,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坚强有力
一是困难救助水平得到提升。创新打造“兰馨惠民”社会救助品牌,推行社会救助政策“码上通”;各类救助保障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提高10%,2022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等资金3.39亿;开展“情暖夕阳”关爱项目,为2471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遍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为5049名人员购买第三方照料服务;开展基层民政经办人员救助政策培训70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110余次,救助50人次,寻亲返家35人次,落户安置7人。二是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发展。开展“99公益日”、“慈心一日捐”等捐赠活动,累计募集救助款物7790万元,其中“99公益日”募捐善款1227万元位列全市第一;先后实施“情满兰陵”、“爱老敬老、情暖夕阳”等项目,惠及困难群众8万多人次;承接全市“幸福家园”工程试点,实施“幸福家园”项目46个、“善济病困·村居公益人”项目8个。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微爱·传承”、“防溺水”公益宣讲等活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四)主动聚焦,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走深走实
一是婚俗改革见成效。积极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全年完成结婚登记4168对,离婚登记1083对。充分利用婚姻家庭辅导室和颁证大厅开展集体颁证和文明婚俗宣传活动,向相关婚庆行业发放新婚俗倡议书,积极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开展多场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倡树文明节俭婚俗新风尚。二是殡葬改革深入发展。在公益性公墓开辟回迁墓区,以兰陵镇为试点,设置“功勋区”,已迁葬烈士、抗美援朝先辈21名;累计列支财政预算2300万元,对散葬坟墓迁移考核验收合格的给予迁移补助;将136处公益性公墓1451.64亩用地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置公益性岗位公墓管理员202人;县殡仪馆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建立兰陵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葬改革相关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新华社等媒体网络报道。
(五)强基固本,“一村一居”基层治理开创新局
一是深化村(居)民自治,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组织推荐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卞庄街道代村获得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资金补助项目,获批3个项目;落实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指导59个清廉村居试点村完善村级“三务”公开信息;联合组织部门编制了《兰陵县村党组织 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等,进一步厘清职责任务,提升基层议事协商水平。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7处,新增城市社区工作者38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18名;组织开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大练兵”活动和社工专业培训活动。二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与临沂市费县、枣庄市峄城区、江苏省邳州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工作,更新地名信息库2000多条,完成《临沂市地名志》、《兰陵县地名志》以及《国家地名词典》的修改工作。三是社会组织力量有效发挥。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按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县管社会组织检查;继续集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排查出“僵尸型”社会组织67家,主动注销41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27家;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稳岗位、促就业”活动,其中兰陵康华医院、兰陵芦柞医院等提供就业岗位达百余个。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将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民生底线,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服务民生,以更大力度增进民生福祉。以推动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为抓手,强化救助信息核对力量,提高核对效率和精准度。丰富“兰馨惠民”社会救助品牌内涵,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社会救助网络作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实施常态化救助帮扶;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28:1,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8%。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继续组织实施好“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慈善助老关爱等项目。探索“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各项救助工作,积极引导慈善机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积极动员入住养老机构,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水平,强化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力度;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困难群众真正了解救助政策,提升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补齐短板,构建全面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以争创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为契机,继续开展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完成改造任务750户;继续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运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回头看”,确保设施应配尽配切发挥应有效益;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2023年计划建设2处,增加养老床位700张,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规范化运营率达60%以上;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护理员600人次;扎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摸排走访、失能失智老年人手环发放等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及时足额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开展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专项行动,推动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加大精神关爱服务力度,提供更好保障。充分发挥“兰·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和专家团队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普法教育、济困助学等保护工作。引导未保专家为兰陵县未保工作发展提供专业支持,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涵盖法治、安全、心理健康等专题相关培训。提升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阵地建设。健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职能,强化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实现全县儿童主任培训率100%。实施“小兰劝学”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在对全县留守儿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开展心理健康、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安全教育、温情共建、济困助学等各项关心关爱活动。统筹协调发挥好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织密留守儿童关爱网络。
四是移风易俗,推动殡葬改革走深走实。筹备迎接全市深化殡葬改革会议。强化公益性公墓的建、管、用,完善好各项配套设施、规章制度,下决心全面提高公益性公墓使用率,积极引导群众使用公益性公墓安葬。实施殡仪馆搬迁项目相关工作,强化超前意识和忧患意识,针对基本殡葬服务“四个不足”,着力提升“四个能力”。持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线上、线下综合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弘扬新风正气,培育文明乡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2023年至少开展1次全县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工作,根据鼓励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实现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覆盖率100%;在全县范围内选树至少2个村(居)“优秀红白理事会”优秀案例。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持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婚俗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婚姻登记人员依法办理和服务水平。
五是夯实根基,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继续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推广“阳光票决制”,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让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村民代表队伍管理,推行村民代表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民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开展社区工作者轮训1次;组织做好2023年度市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资金申报,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智能化、标准化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社会组织监督力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建设;发挥倡导和资源整合的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基层治理,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资源及社区自治组织的“五社联动”。规范提升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力度,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规范运营,以“全市慈善社工站示范点”创建为契机,汇聚“慈善+社工+志愿者”力量,提升服务水平。
六是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持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领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坚持“强基固本”,持续筑牢基层组织堡垒。深入推进党支部评星定级,做深做实提升基层党建的“强基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抓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在社区“双报到”、红领书记、第一书记等工作实践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作风整顿”,持续提升监督执纪作用力。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构建浓厚廉政氛围。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将作风建设成效有力凸显到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群众满意度提升等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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