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医保局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密结合起来,同高质量完成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医疗保障工作的生动实践,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始终坚持党对医保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严格执行省、市统一的医保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服务上为民、利民,确保医保各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纰漏。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完善医疗保障帮扶对象待遇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利益。
(三)进一步推进医保精准扩面工作。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全媒体矩阵作用,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实现参保征缴全覆盖动态化管理,做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努力实现全民参保计划。
(四)进一步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深化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持续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应用率。按照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在当前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和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全覆盖,更好发挥“互联网+医保”的便民惠民作用,提升医保服务便民度。
(五)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以“五落实”丰富“三声四到”医保服务品牌内涵,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完善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为全县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以维护基金安全为首要任务,以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强化医保智能监控应用,加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提升智能监控水平。持续开展医保基金“守护”专项行动和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稽核检查,对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充分应用监督举报机制收集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基金监管氛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七)进一步完善药品(耗材)招采工作。认真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凡采购、必上网”采购要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要全部通过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集中统一采购,并按照时间节点结算药品款。充分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采购、按需采购,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备需求,指导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公司及时确认订单,保证药品款按时划拨。继续推动国家、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让患者能够买得到、用得上质量更好、价格更低廉的药品(耗材)。
(八)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中医、精神疾病和康复类专科医院纳入DRG付费范围。对DRG付费下医保基金使用加强监管,依靠医保监管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在大数据中找到医疗行为的变化,提前预防,做好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DRG付费的引导,通过宣讲、培训等手段,引导医疗机构及时调整管理与发展理念,由原来的扩张式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加强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主动进行临床路径的标准化,同时完善绩效分配,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效率而获得盈利。
(九)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提升异地就医便利度,在辖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住院市内联网即时结算、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和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基础上,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逐步扩大跨省门诊即时结算、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范围。
(十)进一步强化医保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业务等综合素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二是提高监管稽核能力。定期组织稽核队伍专业培训,提高稽核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组织交流沟通。借鉴先进经验,夯实本领提升,开拓工作思路,切实提高我县参保群众幸福指数。
(十一)进一步加强医保宣传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医保宣传力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短视频新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根据群众反馈做好政策解释解读、宣讲培训、走访入户等活动,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医保参与度,全力营造良好共建共享氛围。
(十二)进一步加强群众诉求办理工作。以上级转办、交办单,兰陵首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行风热线、局长信箱、来访来电为重点,建立舆情风险评估防控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舆论危机的能力。定期召开群众诉求专题分析会,分析通报群众诉求,对于排前5位的高频诉求分别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在年度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综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十三)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