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弱有所扶”,基本民生保障坚实有力
一是落实提标提补政策。各类民政对象救助保障标准在2020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截至12月底,纳入城乡低保32285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7604.19万元,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5595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595.89万元;发放电费补贴254.58万元,发放冬季取暖补贴765.66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9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75.8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718.08万元;发放基本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582.13万元,为17名孤儿大学生发放“福彩圆梦”助学金15.5万元;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了《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兰陵政字〔2021〕39号),成立了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了镇(街)社会救助“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和村级社会救助工作站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三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兜底;特困供养救助水平稳步提升,结合“解忧暖心传党恩”“摸排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专项行动”逐户摸排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全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1.9%;依托全县精神障碍人员养护基地,对45名精神障碍人员进行集中托养;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有效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配合完成了国家审计署来我局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工作。
(二)聚焦“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关怀。兰陵县创新完善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关怀机制,实施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养老关怀暖心行动,为老党员打造常态化、精准化养老服务。按照意愿,全县28名老党员免费入住养老机构集中照护,79名具有居家养老意向的老党员群体开展适老化改造,并依托12349养老服务平台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提升老党员幸福指数。该项工作受到了任刚、张玉兰市长的批示肯定,并被市委组织部发文在全市推广,入选2021年度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二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提升活动,督导各养老机构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月活动;及时为全县失智老年人免费发放防走失智能手环,降低走失风险;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2121.43万元,护理补贴16.36万元;开展护理员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劳动之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三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小区89处;挂牌成立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处,有效满足老人日间照料、助餐助浴、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需求;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为6家养老机构发放运营奖补171万元,2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奖补2.2万元;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1处,增加护理型床位50张,发放补助资金16.5万元。
(三)聚焦民生福祉,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新《未保法》实施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转隶民政部门。兰陵县积极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人员编制6人,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全县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7人,村(居)儿童主任609人,实现了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在乡镇和村(居)全覆盖;开展了“情暖兰陵 爱心救助”困难儿童救助、“情暖童心 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帮扶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二是大力发挥慈善力量。设立了兰陵县“乡村振兴基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联合兰陵慈善总会等部门投入资金2341.99万元开展“温暖万家 情满兰陵”走访慰问等扶贫救助活动,惠及各类困难群体12万余人;积极申报参加“山东慈善奖”,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荣获“捐赠企业奖”、慈善扶贫大篷车项目荣获“慈善项目奖”。三是扎实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6个,开展了“微爱童行 女童保护”爱心呵护包发放活动、“关爱老人 情暖中秋”慰问活动等服务项目;大力培育社工队伍,组织198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全县注册志愿者达到14.82万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000余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近75万小时。
(四)聚焦便民利民,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
一是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显著。深化惠民殡葬改革,我县2个村红白理事会成功获选全省“百佳红白理事会典型案例”;散葬坟墓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共整治散葬坟墓4万余座,节约土地500余亩,受到了任刚、张玉兰市长的批示肯定;开展了移风易俗实地督导检查,丧事简办有了明显提升;开展“文明祭祀·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文明节俭祭祀良好风尚。二是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利。严格依法登记,共完成结婚登记5474对,申请离婚3416对,离婚登记1644对,补发证1829件,涉外登记2对,“跨省通办”登记2例;加快推动婚姻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已完成扫描上传历史档案277528条;推动婚俗改革,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和颁证大厅,利用5.20、七夕等重要日期多次开展集体颁证活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婚俗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婚俗 弘扬时代新风”婚俗改革宣传等活动,有效宣传了文明节俭婚俗新理念。三是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全年共救助90人次,护送返乡56人次,开展街面巡查130余次,劝返80余人次,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9人;完善全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平台,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建立DNA血样采集比对、人脸识别等协作联动机制。四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兰陵县政区地名图》印制完成,启动了《兰陵县地名志》编写工作;完成了东城新区部分道路的命名更名工作;做好了枣庄市市中区界线联检工作。
(五)聚焦共建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
一是平稳有序完成换届工作。指导全县609个村(社区)完成新一轮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共选举村(居)委会成员2469人,女性村委会成员占30.86%;及时跟进换届后续工作,组织换发法人证书,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名称46个;完成新一轮村务公开目录修订完善工作,推动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二是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制定了新一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方案,计划新招聘19人;积极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制定了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全县21个城市社区均已实现“一窗受理、全科服务”。三是全面整治“牌子多”问题。把村(社区)“牌子多”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基层党建督导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全县60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清理工作,共清理机构牌子5008个,制度牌子9060个,保留机构牌子3106个,有效减轻村级负担。四是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党支部被县委组织部评为“两优一先”支部;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共劝散3家,引导登记1家,报市局未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协查通告7家;有序开展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僵尸型”社会组织70家,主动注销5家,拟注销29家,拟撤销35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关爱1+N成长计划”等项目获选市级优秀项目,《中国民政》第20期刊登了《山东兰陵: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儿童救助“1+N”新模式》的经验做法;兰陵县长城镇长城一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入选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有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六)聚焦群众关切,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见实效。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书记上了专题党课,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集体学习党史42次,组织党员“讲故事、学理论”30次,党史我来讲22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党史知识测试18次;抓实“暖心食堂”等13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实事;结合“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形成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等三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二是抓好民政队伍作风建设。开展“兰陵和谐使者”“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选树出一批涵盖基层民政工作者、养老护理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举办了“服务民生·铸爱兰陵”2021年度颁奖典礼,生动展示获奖者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并为20位获奖人员颁奖,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民政、关爱民生的浓厚氛围;结合临沂《焦点关注》问政节目反映问题,扎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有效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纪”活动,深刻汲取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三是打造民政党建品牌。坚持党建引领,塑造了“民政为民·德润民心”党建工作品牌,形成了部门特色鲜明的“同心守正、红心向党、初心为民、暖心惠民、真心爱民”支部工作法;联合移动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和创共建活动;联合文旅局、残联成立“惠民”党建联盟,开展党建活动4次,形成互融共促、同频共振的大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亮点工作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党员关爱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全县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对象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养老照护服务,所需经费通过党费、慈善经费等方式统筹解决,有效缓解老党员家庭照护负担,提升了生活品质。一是通过开展入住养老机构意向调查,将具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老党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6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入院精细照护服务。目前,28名有意向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党员已经入住。二是在具备居家养老意向的老党员群体中开展适老化改造,通过配置智能监护终端、安全防护设施等方式,改善和提升居家生活环境。三是依托12349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老党员电子档案,并把有居家养老意向的群体纳入居家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助餐、助洁、助医、代办等家庭照护服务。目前,已为79名居家养老老党员开展适老化改造,提供照护服务。同时,建立志愿者关爱帮扶机制,切实为老党员解决生活难题,不断提升老党员的幸福指数。该项工作获市领导批示肯定,并被市委组织部发文在全市推广,入选2021年度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兰陵县积极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研究制定了《兰陵县创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动员会。成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人员编制6人,并整合县检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建设兰陵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保护工作站与社工站合署办公,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三)推进散葬坟墓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全面治理散葬乱埋现象,兰陵县自2020年3月起,按照“政府主导、民政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对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道路两侧的散葬坟墓实施搬迁改造,两年来共整治散葬坟墓4万多座,节约土地500余亩,在推进惠民殡葬改革、美化路域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该项工作获得任刚、张玉兰市长的批示肯定,并提出“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增加耕地、有利于机械化、有利于设施农业、有利于全域旅游、有利于文明新风和“总的要坚持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循序渐进”的工作要求。
(四)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县民政局积极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参与社会救助,发挥社会组织的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购买服务、项目协作等方式,合理调配资源,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鼓励支持兰陵利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关爱1+N成长计划”项目,为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量身定制多项服务项目。1代表一名受助孩子,N代表为孩子提供的“爱心助学”、“关爱小屋”、“关爱妈妈”、“爱心暖冬行动”、“壹乐园儿童服务站”等多个公益服务,为留守和困难儿童送去生活上的救助和心灵上的关爱。该项目获选市级优秀项目,相关做法被《中国民政》杂志刊登。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全县民政系统将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夯实民生底线,提升保障能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社会救助网络作用,不断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地实施救助帮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整合各方救助资源,创新探索“慈善+救助”社会救助模式,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
(二)进一步补齐养老体系短板。加快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与省、市同步完成,排查问题全面解决,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继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农村空巢老年人探访制度;加大对护理人才培训力度,推动护理人员持证上岗。
(三)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落实民政牵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全力争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和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推进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重点的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加强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培训,设立“兰·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工+学校+志愿者”儿童关爱机制,打造兰陵未保品牌。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民主自治体制,制定村委会职责任务清单,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赋能、减负、增效;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成新一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继续加大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力度,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五)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整改提升,完善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持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婚俗宣传教育;提升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水平,强化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力度;规范地名管理和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推动《兰陵县地名志》编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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